从十年长周期看,经济年均增长%、实现中高速增长,居民消费价格年度涨幅没有超过3%,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从5000多万户增加到亿多户。
民政部日前公布了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增加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如下: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对外公开对公开募捐合作方的评估和指导监督情况等信息。
慈善组织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等情形的,应当于三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和金额。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上年度重大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透明度的规定
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新增了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透明度的规定,明确在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的,慈善组织应当在慈善项目终止后三个月内公开剩余财产的处理情况。慈善组织作为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的,应当自慈善信托设立后三十日内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托名称、受托人名称、委托金额等情况。
明确慈善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开具体要求
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明确,慈善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将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
鼓励慈善组织主动向社会公开《办法》规定以外的信息。
(总台央视记者李玉梅) 【编辑:李润泽】
杨兴洁告诉记者,近些年,心理工作者一直致力推进心理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就是想让更多人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让青少年在心理问题发生的早期就得到及时干预,从而预防和阻止心理问题向更严重的方向发展。。
- 今日热点
- 高清大图丨乌蒙腹地战味浓
- 常开林:尽己所能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
- “聊天”是人工智能的新机遇吗?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有望升级
- 浙江湖州打造中小微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 黄骅港破解“一煤独大”转型发展迈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