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坚持讲好党的二十大“大思政课”,第一时间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思政课”集体备课会、学术论坛,及时、全面、准确将大会提出的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贯穿融入思政课教育教学,大力推进以“八个统一”为目标导向的教学改革,引导青年学生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道理学理哲理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整合力量全力建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大力加强北京市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打牢科学的思想基础,引导青年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书写无愧于时代的青春篇章。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重庆市纪委监委消息: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委对第六届市委委员,大渡口区委原书记余长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长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私自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使用公车;无视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贪婪腐化,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余长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余长明开除党籍处分;由重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大渡口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重庆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编辑:张燕玲】据了解,该活动接下来还将在印度、卡塔尔、尼泊尔、巴基斯坦和菲律宾等国家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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