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享受哪些税前扣除?公告明确,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中新网成都10月16日电 (单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16日下午在成都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制定的《宜宾三江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据了解,宜宾三江新区是四川首个省级新区,于2020年2月设立。五年多来,宜宾三江新区的发展势头强劲,地区生产总值从2020年的221.5亿元到2024年迈上600亿元新台阶。今年上半年,宜宾三江新区地区生产总值273亿元、增长8.2%,规上工业产值795.3亿元、增长9.6%。
四川省人大经济委专职副主任委员吴泓在发布会上表示,制定《条例》既是适应新区建设发展的需要,也是固化新区近年来改革成效的需要。在《条例》赋能下,宜宾三江新区将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介绍,在功能定位方面,《条例》明确宜宾三江新区“打造长江上游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创新型现代产业集聚区、国家产教融合建设示范区和四川南向开放合作先行区”的功能定位,赋予三江新区在区域协同、城市转型、产教城融合、开放合作等方面探索改革、先行先试的重任。
在发展定位方面,《条例》明确宜宾三江新区应当坚持高端产业引领带动,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创新型现代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器材等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互融共促的产业成长体系。
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谢光永表示,宜宾三江新区将依据《条例》,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持续打造“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壮大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等优势外贸产业集群;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化外商投资管理改革,大力招引外向型企业和平台型、结算型总部企业;鼓励企业“走出去”,健全对外投资合作综合服务保障体系,推动更多“宜宾造”企业和产品走出去。
据悉,《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完)
【编辑:李岩】“所有检验数据均用于指导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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