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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3日电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建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建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及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住房,由他人支付本人应支付的费用;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产能提升审核、项目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郭建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建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田博群】
版本:5.1.7
更新时间:2025-11-04 06: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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