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应该为了共享而绑架资本,把主要的注意力和精力放在共享经济的噱头上,偏离共享经济的道路,让共享经济演变成昙花一现的经济,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
11月1日上午,韩国庆州,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东道主交接环节,宣布中方将于明年11月在广东深圳举办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这是中国继2001年和2014年之后,第三次担任APEC东道主。习主席强调,中方愿以此为契机,同各方携手构建亚太共同体,促进亚太地区增长和繁荣。与会经济体领导人期待APEC“中国年”取得圆满成功。美中合作基金会执行主席约翰·米勒-怀特对《国际锐评》表示,中国着眼亚太地区人民共同利益,发出开放合作的强音;期待新的一年,中国将通过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亚太地区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今年APEC会议召开之际,世界正在经历很多新变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关税战、贸易战冲击蔓延扩散,亚太地区发展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某些挑动阵营对抗的地缘政治因素也在本地区投下阴影。在此背景下,各方尤其期待倾听来自中国的声音。
当地时间10月31日上午,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一阶段会议在韩国庆州和白会议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题为《共建普惠包容的开放型亚太经济》的重要讲话。越是风高浪急,越要同舟共济。习主席在此次APEC会议第一阶段会议和第二阶段会议两次发表重要讲话,并向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发表书面演讲,围绕构建开放型亚太经济提出5点建议,号召亚太各经济体强化数智赋能、坚持绿色低碳、落实普惠共享,以更具活力和韧性的亚太合作为世界作出突出贡献。观察人士指出,在中国“接棒”APEC东道主之际,习主席一系列讲话紧扣“开放”与“合作”的主题词,对于引领亚太乃至世界聚焦发展合作、抵御风险挑战具有重要意义。
亚太地区占世界人口三分之一,占世界经济总量逾六成、贸易总量近一半,是全球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带。面对保护主义“逆风”抬头,亚太地区经济体该如何排除干扰、凝心聚力开拓合作新局?习主席站在构建亚太共同体、推进经济全球化的高度指明了方向。
“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共同营造开放型区域经济环境”“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共同推进贸易数字化绿色化”“共同促进普惠包容发展”——这5点建议倡导坚持“拉手”而不是“松手”、“延链”而不是“断链”,为促进亚太合作注入了信心和动力、明确了原则与方向。“强化数智赋能,塑造亚太创新发展新优势”“坚持绿色低碳,打造亚太可持续发展新范式”“落实普惠共享,展现亚太包容发展新气象”——这3个“新”顺应了创新、绿色的发展潮流和共同发展进步的价值追求,有助于亚太经济体挖掘互利合作的新潜能,增强可持续发展韧性。
南开大学APEC研究中心主任刘晨阳对《国际锐评》分析说,习近平主席倡导共建普惠包容的开放型亚太经济,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有利于对冲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带来的严峻挑战,彰显了中国对APEC和亚太发展的关键引领作用。秘鲁国立圣马科斯大学亚洲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卡洛斯·阿基诺指出,习主席强调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呼吁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对于维护地区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亚太,亚太的繁荣发展也离不开中国。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对亚太经合组织其他经济体进出口同比增长2%,规模达到19.41万亿元人民币,占中国进出口总值的57.8%。从秘鲁钱凯港开辟新航线,到中国车企在东南亚打造新能源整车工厂,中国与亚太经济伙伴共谋合作的故事不断上演。
秘鲁钱凯港面对“脱钩断链”的鼓噪,中方坚定推动亚太拉紧“合作之手”。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到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程;从正式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国成为维护自由贸易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中坚力量。
外界注意到,在此次APEC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多次提及中国与世界经济的密切关系。“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与中国同行就是与机遇同行,相信中国就是相信明天,投资中国就是投资未来”……这些主张展现了中国坚定不移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决心,释放了明确的政策预期。日前召开的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十五五”规划的建议,强调将继续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为亚太和世界经济带来了新机遇。
随着APEC东道主“交棒”,世界目光投向中国。“着力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互联互通、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务实合作,为亚太发展注入更大活力和动力,更多造福亚太人民”——习主席的表态为APEC“中国年”与各方携手构建亚太共同体指明了方向。可以期待,明年深圳之约将进一步推动区域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繁荣,并见证中国不断以中国式现代化新成就为亚太和世界提供新机遇。
(国际锐评评论员)
【编辑:胡寒笑】第十条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相关对象或者情形的以下国家安全风险因素:(一)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者破坏的风险;(二)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三)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四)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五)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风险;(六)上市存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风险;(七)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因素。。
- 今日热点
- 光学波段信号可当探测热木星大气逃逸探针
- 便民办税优服务厦门税务在行动--福建频道--人民网
- 近年来“AI换脸”走红网络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 霸王龙和其他食肉恐龙动画
- 米加小镇世界新衣服下载
- 太原市为老年人发放600万元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