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动到主动披露的过程,首先需要企业认识到ESG理念和ESG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逐步提升企业ESG信息披露意愿和积极性,让上市公司真正关注ESG的发展机会与潜在风险,帮助企业充分了解ESG与企业转型发展的重大关联性,强化企业风险研究和转型意识,从外部引导转向内生发展动力。
中新社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8月24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北京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任羽中受贿案。
法院对任羽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六十万元;对任羽中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任羽中生于1980年1月,四川资阳人。2025年9月,官方通报其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靠校吃校’,搞权钱交易”等。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5年,任羽中利用担任北京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教育培训、升学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95万余元。
法院认为,任羽中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任羽中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任羽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编辑:刘阳禾】
(责编:梁秋坪、邓志慧)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今日热点
- 2023车市预测:释放消费活力继续温和增长
- 中安在线黄山频道让更多徽菜好物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 黄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抓三个关键点非凡十年@法治力量
- 智能网联汽车进入产业布局关键期
- 为什么要强调高质量充分就业
- 企业进校“抢人” 职校学生提前返校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