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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台胞律师:发挥余热推动两岸律师业融合

  中新网漳州3月28日电 题:70岁台胞律师:发挥余热推动两岸律师业融合

  作者 廖珍妹

  “我们一家人,一头在台湾、一头在大陆,沟通协调两岸律师事务更便捷。”正在福建漳州龙文区从事律师工作的台胞张嘉东,日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儿子儿媳均在台湾从事律师职业,自己则回到祖籍地漳州从业十多年,虽已到古稀之年,依然想发挥余热,为两岸律师业交流合作提供有益经验做法。

现任职于北京盈科(漳州)律师事务所的台胞张嘉东,今年70岁,是公司里最年长的律师。廖珍妹摄

  张嘉东今年70岁,依然精神矍铄,思路清晰。一年多前,他跳槽至北京盈科(漳州)律师事务所,成为公司里最年长的律师,还担任盈科台港澳及涉侨法律专委会委员。

  “1988年,我在大陆取得律师执业证。”张嘉东介绍,他在台湾期间长驻台北、桃园多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公司等,协助处理相关工作。

  “近年来,大陆的法律建设和服务,有很大的进步。”长期往返两岸处理案件,张嘉东称对此深有感触。

  福建是台胞主要祖籍地和台商投资密集区,两岸各行各业融合发展日渐深入。张嘉东注意到近年来两岸在经济纠纷、婚姻、继承、代理两岸生效判决认可及执行、合资等法律服务业务逐年增多。

  张嘉东介绍,他从福建省律师协会获悉,福建目前有台湾居民律师29位。张嘉东认为,基于两岸经贸、人员往来的深入及大陆广阔的市场,这个数据还有很大上升空间。相同的历史文化背景,相同的语言文字,台湾律师更易于在大陆开展业务。

  如何让更多年轻的台湾律师来到大陆更便捷开展业务,实现个人价值?

  张嘉东认为,去年已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相关职能部门还需为台湾律师在大陆执业释放更多业务领域;推出更具体的举措保障其融入大陆律师事业;开展两岸律师联盟交流学习,推动闽台律师业融合发展先行先试。

  随着中国企业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经济发展,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在张嘉东看来,未来两岸律师还可联手,为中国企业在海外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长期从事涉台法律服务,张嘉东认为每一起成功案件的背后,都是对其职业价值的认可。“有一起涉两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我发挥家庭职业优势去台湾申请认可及执行并获得成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张嘉东介绍,该案件为厦门仲裁委裁决首获台湾地区司法机构认可的案件,也是厦门仲裁委十大涉外涉港澳台典型案例。

  “希望用所学及实务经验推动两岸律师业交流合作,为两岸年轻律师提供有益经验。”张嘉东表示,这是初心,也是他的生活方式,“活到老,学到老”。(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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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毅 CN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