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拟限管民代和卸任县市长赴大陆 国台办回应

2026-01-01 16:46:33 | 来源:泰州日报

字号变大 | 字号变小

  图为“黄色麻豆 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记录在案,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宣布无效,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对说情、打招呼和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坚决抵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摄

  中新网12月31日电 12月31日,国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台行政机构日前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草案,拟新增规定将民意代表、卸任未满3年县市长纳入赴大陆需要许可的人员类别等。陆委会称,此举提升安全维护与强化公民监督,防范大陆“统战渗透”。对此有何评论?

12月31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张晗就近期两岸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中新社记者 杨可佳 摄

  国台办发言人张晗答问时表示,民进党当局出于谋“独”本性,处心积虑阻限两岸交流、破坏两岸关系,在岛内大搞“台独专制”“绿色恐怖”,让台湾社会人心惶惶、人人自危,已经遭到越来越多台湾民众的反对和谴责。事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民心所向压制不住,两岸交流合作的滚滚洪流阻挡不了。

【编辑:王祎】

下载杭州网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