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给出如下评价:该系统保障了高山地区居民的食物和生计安全,保存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特别是菌物资源多样性,蕴含着较为完善的森林保育-菌物栽培和谐的技术体系,孕育了丰富多样的农耕文化,体现了结构合理的土地利用类型和生态景观,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了重要借鉴。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欧盟近日密集发布CBAM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注意到,欧盟近日密集发布CBAM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包括设定碳排放强度默认值、计划扩大产品覆盖范围等内容。其中,欧方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的巨大成效,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将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这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对中方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欧方有关做法不仅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等原则,也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欧盟还提出立法草案,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展至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这些规则设计已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和坚决反对。
中方还注意到,欧盟最近修改了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放宽对盟内的绿色监管。欧方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放松监管,降低减排要求。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欧方无视历史排放责任、国家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打着防止“碳泄漏”的气候幌子推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造成气候与贸易治理规则冲突,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与各方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努力背道而驰。希望欧方遵守气候和贸易相关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中方愿与欧方相向而行,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但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
(总台央视记者 刘颖) 【编辑:史词】
这是日本内阁执行2022年12月修订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的具体举措之一。。
- 今日热点
- 奋力建设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书香中国
- 马克思主义的开放性和时代性在中国得到充分彰显
- 西藏交警提醒高速行车要注意安全
- 台媒:民进党病症严重已现“末路景象”(2)
- 勿念,我在这里一切安好
- 北汽集团推出70亿元资金量的商用车延期还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