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9月个人信息保护法被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位列“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69部法律草案之中,到如今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颁行,看起来不过历时三载,但追根溯源,距离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已有10年,距离2003年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部署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研究工作已有18年。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政绩观“三问”: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
其中,摆在首位的是“为了谁”的问题。
为谁创造业绩?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
关键就在“为民”二字。
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在地方工作时,针对一些干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群众实际需求的现象,习近平强调必须明确好事实事的概念:
“扶持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富裕起来是好事实事;弘扬社会正气,打击‘害群之马’,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也是好事实事;解决群众衣食住行之苦、生老病死之需,是好事实事;甚至远处僻土深山的群众买不到灯泡、肥皂之类针头线脑的小事,得到我们的关心解决,也是好事实事。”
枝叶关情。老百姓需要什么,就要围绕着这些需要去做好事实事,从而创造业绩。
习近平曾用三个“是否”概括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标准: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对照检验,什么是人民群众认可的政绩,什么是“政绩冲动”“政绩工程”,不难判断。
现实中,有的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忘了为民的初心,只剩下为己的私心,一门心思琢磨怎么给自己“贴金”、怎么替个人“造势”、怎么为升迁“铺路”。有的为了在上级那里挣“脸面”,只打造“上头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有的为吸引“领导注意”,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只为数字好看,不顾长远和质量;有的一味强调“早早早”“快快快”,层层加码、过度摊派……
守牢为民初心,就得凡事从人民立场考虑问题,解决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曾告诫党员干部:“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保持平和心态,看淡个人进退得失,心无旁骛努力工作,为党和人民做事。”
2024年10月15日,习近平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谷文昌纪念馆考察。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2024年10月,在福建考察期间,习近平来到谷文昌纪念馆。他指出:“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向谷文昌同志学习,树牢正确政绩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把丰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
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习近平敬重的这些党的好干部有一个共同特质:以百姓之心为心,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最前面。正如习近平所说:“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文/亚晖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社等
【编辑:田博群】这就是“初学三年”与“再学三年”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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