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报社对此非常慎重,用红笔圈出,呈送周恩来。
中新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 张杨彬 陈建新)“《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明文规定,我给你念一下。”7日在北京举行的2026年首场国务院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陈斌华手持《反分裂国家法》,逐字读出这一法律条文。
该条文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民进党籍民意代表林宜瑾提案修改台湾地区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一事近来受到海内外媒体高度关注。1月3日,林宜瑾宣称完成该条例修正草案,以所谓“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定位两岸关系,迅速升高紧张氛围。5日,台媒报道林宜瑾已撤案,本人则称“尚未成案”。
国台办已于4日就此事作出书面回应,强调如果“台独”分裂势力胆敢铤而走险、触碰红线,大陆方面必将依据《反分裂国家法》,采取断然措施,予以迎头痛击。
在7日发布会上面对相关提问时,陈斌华郑重地逐字读出《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并表示:“这清晰划定了不容逾越的红线。对任何形式的‘法理台独’,我们绝不会听之任之。”
他说,以身试法,必将粉身碎骨。
陈斌华还呼吁,广大台湾同胞要切实认清“台独”的严重危害,同大陆方面一道坚决反对“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据了解,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其中第八条明定了采取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三种情形。此法被海内外舆论视为高悬于“台独”分裂势力头上的一把“利剑”。(完) 【编辑:曹子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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