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院:为“三江之源”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2026-01-07 22:23:22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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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玷污的高傲圣女1~4在线 理论创新的根本是服务人民实践所需,理论创新的真理性要在人民实践中得到检验;理论创新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根基,坚持自信自立,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理论创新不能偏离马克思主义,更不能刻舟求剑,要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道路上积极探索、不断推进,进而实现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理论创新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也不是逻辑推演出来的,而是对重大时代问题哲学反思凝练升华的结果;理论创新不是简单堆砌,而是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的系统过程,掌握并运用系统观念是其内在要求;理论创新不是自我封闭和孤芳自赏的哲学反思,而是胸怀天下的理论创造,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在开阔视野中坚定文化自信,以期增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自觉。摄

  中新网西宁1月6日电 (潘雨洁)“我们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五年来,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730件。”6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才旦卓玛介绍。

  当日,“‘十四五’发展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法院专场) 召开,发布全省法院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情况。

  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生态地位突出,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据悉,“十四五”期间,全省法院实现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案件审理与执行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建立“三合一”归口专业化审理机制,这一改革打破了地域限制,提高了审判效率。

  全省法院强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故意破坏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盗猎团伙,参与非法猎杀745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藏羚羊的被告人马某某等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资料图为藏羚羊。马铭言 摄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三类案件96件,推进生态修复与赔偿制度改革,通过判处公益诉讼赔偿金等方式,促使行为人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行为人主动赔付赔偿金,修复被破坏的生态,有效推动高原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改善。

  同时,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区域流域司法协作,与省检察院等单位联合签署执法司法衔接意见,凝聚保护合力;与江苏法院在玉树联合设立三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累计栽植各类苗木1.2万株,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完)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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