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道不变、志不改,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沿着中国式现代化的康庄大道阔步前行,就一定能够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新网2月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郭建平、庞建军、何志旭、丁振提起公诉。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建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山西省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建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建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建平利用担任山西省忻州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局长,忻州市能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庞建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二级巡视员庞建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庞建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庞建军利用担任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教处处长、医改处处长、副巡视员、二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何志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医科大学原党委书记、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原党委书记(兼)何志旭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志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志旭利用担任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贵州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原遵义医学院党委书记,遵义医科大学党委书记,贵州医科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丁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丁振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丁振利用担任贵阳市乌当区委常委、副区长,开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李润泽】
而此前连续5涨停的智能自控近日也发布了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及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股价近日连续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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