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紫阳花の散る时1~3链接 (二)建立覆盖全面、有形有效的组织体系,凝聚协同联动的多元合力。摄
中新网广州2月9日电 (蔡敏婕 莫冠婷)广东省民政厅9日发布消息称,广东省民政厅等22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聚焦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环节。
《措施》明确,计划到2027年底,广东所有县(市、区)均建有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到2028年底,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全省所有街道、珠三角地区所有乡镇、粤东西北地区78%以上的乡镇;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珠三角地区所有城市社区和80%以上行政村、粤东西北地区90%以上城市社区和60%以上行政村。
到2030年底,广东各地级以上市至少有1家四星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全省90%以上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达到三级及以上,95%以上的乡镇(街道)敬老院等级评定达到一级及以上;全省养老机构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达到80%;对全省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全覆盖。
《措施》提出,广东推动居家、社区、机构三类服务形态协同融合、优势互补,包括提升居家养老基础服务能力,加快适老住宅建设,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及物业服务、家政服务、互联网平台等企业提供专业化、多样化上门服务。
与此同时,广东将强化社区养老的居家支持功能,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扩大专业化服务供给,探索开展“养老顾问”服务;发挥机构养老专业支撑,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大力推动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
广东还将推动“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养老服务供给协同,在发展“养老+行业”新业态方面,推动养老服务与物业、家政、医疗、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鼓励外商投资省内养老服务产业并享受国民待遇。
而针对发展不平衡问题,《措施》精准施策,推动养老服务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包括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一体化,推动粤港澳三地养老服务政策互通、标准衔接、人才交流、项目合作;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在粤开设和运营养老服务机构;推动香港“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拓展至更多城市,稳步增加认可服务机构。(完)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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