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对于互联网用户申请注册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等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账号,或者申请注册从事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账号,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其提供服务资质、职业资格、专业背景等相关材料,予以核验并在账号信息中加注专门标识。
镜头有边界,安全无小事
在光影触手可及、分享即时便捷的时代,我们享受着影像记录带来的便利与乐趣。但“自由”亦有“边界”,当镜头聚焦处偏离了安全轨道,当好奇心和炫耀欲越过国家安全的界限,那些被随意捕捉的画面,就可能成为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定时炸弹”。
镜头下的泄密雷区
——违规拍摄不可取。个别人员可能因近距离接触军事装备后难掩激动之情,忍不住拍摄分享,但务必克制“分享欲”,切忌因一时冲动误入歧途。有公开案例显示,某单位工作人员刘某陪同领导出差入住酒店时,发现窗外可以看到近距离停留的军舰,刘某激动地拍摄数十张军舰照片分享给朋友,并经朋友二次传播发酵。有关单位对二人开展保密提醒教育,依法要求其删除掌握的照片,并对刘某处以警告,同时指导该酒店进行安全整改。
——有偿“代拍”涉违法。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可能假借各种“公益”“兼职”“调研”名义骗取我公民信任,诱骗其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活动。有公开案例显示,某地人员孙某收到某“环境保护组织”的兼职邀请,要求其每日定时在固定位置对目标进行拍摄录制,并对照片角度、拍摄定位等提出要求。孙某虽心生疑虑,但因报酬丰厚,还是拍摄并提供了大量照片。经查,该拍摄地点是当地某涉密科研场所,而该“环境保护组织”实由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运营。最终,孙某被依法处理。
——一意孤行陷囹圄。个别军事装备爱好者法律意识淡薄,出于猎奇炫耀,非法拍摄军事装备。有公开案例显示,张某曾在朋友圈分享军用机场照片,受到其他“同好”追捧点赞。迷失在他人认可中的张某无视朋友的善意提醒,后续又多次来到机场附近,近距离拍摄大量机场内军事装备和飞机起降情况。在一次拍摄时,张某被有关部门当场抓获。经鉴定,张某拍摄的照片中,多张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张某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未经允许私自拍摄军事设施、涉密场所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每位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共同守护国家安全。
——认清拍摄边界。在游玩拍摄时,应注意是否存在军事禁区、涉密场所等警示标识,不得随意拍摄、传播有关内容;在参观国防工程、重大科技项目等涉密场所设施时,应主动上交电子设备,严禁拍摄、录音、录像。
——严守法律红线。要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与国家安全意识,如遇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以“拍摄兼职”“市场调研”等名义有偿雇佣拍摄敏感场地的情况,要坚守底线,拒绝沦为“窃密黑手”。
——共筑人民防线。红线意识记心头,国家安全靠大家。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有拍摄涉密场所或所谓“拍摄调研”兼职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请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来源: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编辑:苏亦瑜】
“文化大革命”期间,极左思潮甚嚣尘上,导致开展中外经济技术交流如履薄冰,动则得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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