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委原常委、黄岛区委原书记孙永红被“双开”

2026-02-14 22:38:49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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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野战偷拍二区三区 学校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落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任务清单、推动健全“四责协同”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修订两个“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属性和整体功能、制定实施《新时代校领导班子建设10条措施》;围绕提高中层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举办全覆盖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持续强化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设,完善大抓基层的导向、政策和考评激励机制;毫不动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现校内巡察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师生员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摄

  中新网2月13日电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青岛市委原常委、黄岛区委原书记孙永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永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意识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永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永红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青岛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黄岛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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