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新华社德国慕尼黑2月13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13日在出席慕尼黑安全会议期间会见乌克兰外长瑟比加。
王毅表示,今年是中乌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明年两国将迎来建交35周年。国际形势发生很大变化,但中方秉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建交初心,珍视中乌传统友好,持续推进两国各领域合作。去年,中乌贸易稳定发展,中国继续保持乌最大贸易伙伴和最大进口来源国地位,两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各分委会会议接续举办,为两国人民带来福祉。中乌关系要锚定正确方向,保持稳定健康发展。中方愿为乌提供新的人道主义援助。希望乌方继续确保中国在乌人员和机构安全。
王毅说,近段时间,围绕乌克兰危机的各种对话密集推进,令人欣慰。中方的立场一以贯之,始终以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四个应该”作为根本遵循,坚持客观公正,积极劝和促谈。我们愿同乌方保持沟通,同国际社会一道,为危机早日政治解决发挥建设性作用。
瑟比加表示,乌中传统友好,是重要战略伙伴。中国是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大国。乌方高度重视发展对华关系。作为乌方最大贸易伙伴,两国合作潜力巨大。乌方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将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在乌中国公民和企业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乌方赞赏中方始终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为劝和促谈作出积极努力。乌克兰的战争该结束了,期待中方为早日实现停火和全面和平发挥重要作用。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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