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眼镜、电视、耳机等 人工智能终端国家标准上新

2026-05-09 10:53:13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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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四叶草研究院网站入口   第五条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其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并保留著作权人的通知6个月。摄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等部门今天(5月8日)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GB/Z 177—2026)系列国家标准。

  《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采用“2+N”架构:

  “2”指《第1部分:参考框架》和《第2部分:总体要求》。

  这两项标准明确了智能化的概念、等级划分和测试方法,告诉大家“什么是人工智能终端、怎么分级、怎么判定”,是所有品类标准的基础。终端智能化的分级体系,从L1响应级、L2工具级、L3辅助级到L4协同级,智能化水平依次提高,终端更“聪明”。其中,L4协同级将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在后续修订中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N”是面向手机、电脑、电视、眼镜、汽车座舱、音箱、耳机等不同产品的具体标准。首批标准包括7个品类,后续将推进其他品类标准研制。

  《标准》涉及移动终端、微型计算机、电视、眼镜、汽车座舱、音箱、耳机等多种智能终端产品。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王世玉 孙蓟潍)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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