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双方共建“一带一路”取得重要成果,中国已同20个阿拉伯国家及阿盟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双方在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实施200多个大型合作项目;中阿双向投资和经贸实现倍数级增长,2021年,中阿双向直接投资存量达到270亿美元,比10年前增长倍;中阿贸易额达到3303亿美元,比10年前增长倍;中阿能源合作日益深化,积极打造互惠互利、长期友好的中阿能源战略伙伴关系;中阿在科技伙伴计划框架下,共同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合作不断取得重要突破。
中新社北京5月7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5月7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周喜安受贿一案。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周喜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周喜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公开资料显示,周喜安生于1963年8月,河南新野人。2025年2月,官方通报其被查。同年7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利用职权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大搞权钱交易”等。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5年,被告人周喜安利用担任四川省巴中市市长、四川省资阳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和用地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喜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周喜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周喜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编辑:田博群】
(责编:胡永秋、白宇)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今日热点
- 北方网移动客户端下载
- 文体活动“乐翻天”欢声笑语迎新年
- 【水利厅】辽河工程抢抓取土备料“黄金期”
- 多地首套房贷款利率步入“3”时代
- 聋哑人办证“受阻”西安碑林区民警用一张纸条解决问题聋哑人民警-滚动新闻
- 神舟十五号航天员乘组将于近日择机执行第一次出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