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2026-05-10 20:05:13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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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亏亏插曲叫疼的免费的视频 ‘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既能活化乡村,导入市场消费人群,释放消费潜能;还能导入青年创业、就业人群,壮大乡村青年队伍,激发创造活力,贡献青春力量,实现乡村人才振兴。摄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日就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3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消费类网联摄像头是指消费者个人或组织购买、使用,为个人或组织提供音视频信息采集和处理服务、具有互联网联网功能的独立摄像头。

  征求意见稿提出,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标识对应的网络安全能力由低到高依次为基础级、增强级、领先级三个级别,相应的标识等级分别用一星、二星、三星表示。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能力应依据《网络安全标识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安全要求》进行检测,确定物理与硬件安全、系统与软件安全、网络与通信安全、数据与个人信息安全、安全保障等单项网络安全能力等级。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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