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赵田喜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中新网5月16日电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赵田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田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伪造证据;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他人支付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组织宴请并由他人支付费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财物;不正确履行职责,安排企业主支付有关款项;将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田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田喜开除党籍处分;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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