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我校录取的择校生,与统招生一视同仁,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其他各项资助。
中新社济南5月15日电 (李明芮)“当前,全球经济结构快速变革,科技创新加速推进,数字化、智能化与绿色转型成为新发展阶段的核心特征。”台湾三三企业交流会理事长林伯丰5月15日表示,两岸企业若能持续深化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将在新经济形态下的全球产业变革中抓住关键机遇。
当天,2026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推进会在济南召开。
林伯丰出席活动并指出,两岸经贸合作日益密切,产业分工逐步深化。台湾在精密制造、半导体、智慧制造等方面具备深厚实力。大陆则拥有完善的产业链、庞大的市场规模、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丰富的人才资源优势。“两岸若能继续促进技术交流、资源整合与市场对接,必将形成相辅相成的良好效应。”
谈及未来合作方向,林伯丰表示,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等领域,正成为两岸拓展合作的新空间。“本次会议聚焦智能制造、食品与医药领域,紧密呼应当前全球产业发展的脉动,精准契合未来产业发展趋势。”
活动现场,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揭牌。在林伯丰看来,该中心的揭牌有助于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竞争力。“这一平台不仅能推动技术落地,更将成为两岸创新合作的重要枢纽。”
据了解,台湾三三企业交流会是台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工商团体之一,会员均为台湾大型精英企业。
“未来,我们将鼓励会员企业密切关注合作发展机遇,积极参与相关投资,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进一步深化与山东的经贸合作。”林伯丰说。(完) 【编辑:王琴】
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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