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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清德,如何走到被弹劾地步?

2026-05-19 19:24:40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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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19日电 (燕新台)19日,台立法机构将就赖清德弹劾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台媒指出,这是台湾地区首次对在任领导人启动弹劾程序。

  赖清德是如何一步步走到被弹劾的地步?此次弹劾意义是什么?结果又将如何?

  资料图:赖清德。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800多万人支持弹劾

  赖清德弹劾案的直接导火索是2025年11月台立法机构三读通过的“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案。该法案旨在调整台当局和各县市的财政分配,获得岛内在野阵营大力推动。按照台湾地区法定程序,法案经立法机构三读通过后,需由行政机构负责人副署、台湾地区领导人签署公布方可生效。

  然而,赖清德授意台行政机构负责人卓荣泰公然宣布拒绝副署,自身也拒不履行公布职责,导致台立法机构通过的法案沦为一纸空文。

  在岛内民怨沸腾之下,12月19日,中国国民党和台湾民众党民意代表在台立法机构议场前举行联合记者会,宣布将提案弹劾赖清德。

  同日,“弹劾赖清德”网络联署平台上线,投票人数迅速突破800万,远超赖清德2024年当选时的得票数。

  弹劾案:意义大于表决输赢

  对于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的弹劾权由台立法机构行使,提议人数须为台立法机构全部民意代表人数的一半以上,决议人数须达到全部民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并声请台司法机构“大法官”审理。弹劾案在台司法机构审理时,须经过现有“大法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弹劾案才能成立,被弹劾人即解职。

  公开资料显示,台立法机构共有113席民意代表,其中国民党52席、民进党51席、民众党8席、无党籍2席。

  综合岛内舆论分析,从现实来看,赖清德弹劾案通过的可能性较低。

  台湾《联合报》评论指出,赖清德弹劾案的意义早已超越表决的输赢。赖清德上任两年来“择恶固执”,导致民意撕裂、社会对立,该弹劾案争的不是一时输赢,而是千秋是非。

  国民党民意代表许宇甄细数赖清德“十二大罪状”,涵盖发动“大罢免”、将“司法”异化为政治打压工具、能源政策失败以及将台湾民众推向台海冲突风险边缘等。

  国民党民意代表黄建宾质疑称,赖清德不仅无法团结台湾,反而加剧岛内社会对立,房价、薪资、物价、少子化与青年焦虑等民生问题都未解决。

  民怨,由来已久

  这不是赖清德第一次经历弹劾。

  早在2015年8月4日,时任台南市市长的赖清德就被台监察机构以7票对2票通过弹劾提案。台监察机构指出,赖清德担任台南市长,在市议会开会期间经合法邀请却拒不列席,首开台湾地区县市政府官员集体不进议会的恶例,长达半年之久,已违反相关法规,悖离公务员义务,违失事证明确,情节重大,因此依法提案弹劾。

  本次弹劾案的发起,是岛内民众对赖清德上台以来积怨已久的集中体现。

  近期,岛内多项民调显示,自赖清德上台以来,施政满意度持续走低,不满意度突破55%,其信任度甚至曾在绿营传统票仓也创下新低。

  在此次弹劾过程中,岛内民众对赖清德专横跋扈的认知也在持续加深。此前,赖清德两次均缺席台立法机构的弹劾案审查会。民进党也宣布届时将以“不进场投票”作为反制手段。国民党则指出,民进党民意代表们此举反而代表认同弹劾赖清德的理由。

  有台湾网友评论说,“不止下台这么简单!还要严惩、加倍处罚”“选举说得漂亮,选上了又是另外的嘴脸”。(完)

【编辑:苏亦瑜】 新华通讯社出品

(责编:牛镛、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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