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探索和实践中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重大成果,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拓展和深化。
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立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细化立法法有关规定,总结行政法规制定实践经验,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法规质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条例》共8章48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完善总体要求。明确制定行政法规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规定对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急需、人民群众迫切期盼,调整范围单一、有关方面没有较大争议的行政法规,应当快速响应,加快相关立法工作。
二是加强立法统筹。要求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报送实践所需、立法时机成熟的立项申请;国务院法治部门结合立法项目的成熟程度、紧迫程度,突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统筹兼顾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起草部门严格执行立法工作计划,落实前置评估机制,国务院法治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起草行政法规应当坚持问题导向,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立法时机、立法预期实施效果等的评估。要求国务院法治部门完善政府立法审查制度,提高审查质效。
四是适应改革需要。规定制定行政法规应当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相关改革;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行政法规部分规定的,要及时评估论证,并根据情况修改或者恢复施行有关规定。明确国务院法治部门经报国务院同意组织开展行政法规清理工作。 【编辑:梁异】
遭到毛主席的严辞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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