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战略协作、深化睦邻友好合作的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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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战略协作、深化睦邻友好合作的联合声明

2026-05-20 23:00: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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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战略协作、深化睦邻友好合作的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于2026年5月19日至2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在北京举行正式会谈,并共同出席2026-2027年“中俄教育年”开幕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称“双方”),声明如下:

  一

  今年是双方宣布决心发展平等信任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30周年、《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5周年。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继承弘扬了历史悠久的中俄交往传统,遵循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为当代中俄关系发展奠定长期法律基础,不仅充分彰显两国人民源远流长的睦邻友好关系、发展世代友好的意愿,也是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具体体现。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所固定下来的双边协作基本原则历经时间考验,时至今日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中俄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基础上,支持彼此独立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权利,相互支持维护历史文化认同和传统价值观,两国关系具有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性质。

  1996年4月25日的中俄联合声明以及2001年7月16日《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确立的两国关系发展模式成为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基石。在双方不懈努力下,这一关系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并不断向前发展,展现成熟特质,具有内生动力,不受任何外部影响,其稳定性和全面性完全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符合中俄各自总体国家发展任务,也为促进公正的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作出重要贡献。

  双方同意根据《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第二十五条对其予以延期,将继续恪守该条约及2021年6月28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0周年的联合声明》各项原则和精神,推动双边关系继续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

  双方将以元首外交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继续保持密切高层交往,保障政府、立法机构及党际间交往机制高效畅通运行。

  双方将继续巩固两军传统友好,增进军事领域互信,完善合作机制,拓展联合演训和海空联合巡航,加强双边及多边框架下协调配合,携手应对各种风险与挑战,共同维护全球和地区安全稳定。

  双方将共同打击走私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和武器,网络犯罪、跨国有组织犯罪、经济犯罪、跨境腐败和非法移民等活动,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合作。

  双方将通过金融情报交流继续在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领域加强双边协作,在反洗钱多边框架下保持协作。加强青少年对洗钱及其上游犯罪的风险认识和防范意识,守护两国未来安全。

  双方愿深化在应急管理领域全面交流与合作,加强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合作,并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方面开展协作。

  双方强调应保护在对方境内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牺牲烈士的纪念设施,并将继续就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共同推进搜寻挖掘烈士和失踪人员遗骸、纪念缅怀英烈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等方面开展合作。

  双方高度评价近年来两国经贸合作保持高质量发展,为改善两国人民福祉作出积极贡献。双方将继续加强经贸政策沟通交流,巩固重点领域合作,挖掘新的增长点,推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提质升级,坚定捍卫自主发展双边经贸伙伴关系的权利。

  双方将在汽车、船舶、民用航空工业等领域大力发展合作,提升合作水平,本着兼容并蓄原则,并考虑各自国内法律及国家发展重点,持续拓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信息通信技术、跨境电商、开采相关矿产等领域合作,共同促进重点合作项目实施,进一步释放中俄合作潜力。

  双方支持在化工和冶金领域实施项目,商定积极推动在联合矿产开发、绿色标准等领域合作。

  双方指出,两国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开展投资合作,助力实施重大投资合作项目,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正的投资环境。双方投资合作展现积极态势,实现高水平发展并不断推进。双方愿继续推动投资合作提质增效,支持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工作,更好发挥委员会秘书处在落实各项共识方面的作用。

  双方将履行2025年5月8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规定的义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便利化和保护水平,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双方指出,《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具有重要意义。为提升两国投资合作水平,双方愿加大力度支持规划中所列重点领域投资合作。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能源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商定继续巩固发展全面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支持企业深化油气、煤炭、民用核能、可再生能源包括绿色电力证书等领域互利合作,保障能源跨境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营,促进能源运输畅通,推动能源生产国与能源消费国扩大对话,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稳定,基于能源公正原则提升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双方将继续推进田湾核电站和徐大堡核电站建设项目,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在此基础上深化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合作,逐步推进热核聚变、快堆和闭式核燃料循环领域合作,基于互利共赢和利益均衡原则,探讨通过“一揽子”方式开展核燃料循环前端和共建核电项目合作。

  双方将继续发展两国金融领域合作,发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金融合作分委会、中俄财长对话和其他有关领域合作机制潜力,保持本币结算方面取得的进展,稳步推进中俄在银行领域和在资本市场务实合作,更好服务两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深化关税、税收等领域合作。

  双方将继续推进双多边财金合作进程,加强宏观经济政策沟通与协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并有效应对全球经济挑战。

  双方愿全面加强海关合作,积极开展智慧海关合作交流互鉴,不断提升海关治理能力,持续优化监管服务;深入推进“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合作,促进双边贸易便利,在双边信息交流问题上继续积极协作。

  双方愿多措并举保障中俄边境口岸畅通,积极开展智慧口岸合作,持续加快口岸基础设施现代化改造,同步提升口岸双向往来通关效率,全面提升口岸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推进黑瞎子岛(大乌苏里岛)客货运公路口岸建设。

  双方愿继续加强两国航空运输领域合作,鼓励双方航空公司按照两国航权安排,根据市场需求增加更多客货运航线航班。

  双方重申将按照1991年5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第九条精神,同朝鲜一道继续就图们江出海问题做好三方协商工作;按照2004年10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船只在黑瞎子岛地区(塔拉巴罗夫岛和博利绍伊乌苏里斯基岛地区)周围水域航行的议定书》精神,加紧推进有关水域航行协定草案的双边谈判。

  双方愿加强中俄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跨境客货运输效率。继续组织开展使用无人驾驶技术的跨境货物运输。双方强调交通领域协作的重要作用,交流在空运、陆运和船舶自主航行领域使用无人技术的法律规制经验。

  双方将保障中俄跨境通道走廊无障碍运行,加强中欧班列互利合作,保持运价稳定,继续支持中欧过境俄罗斯开展铁路、公路和海上货物运输。持续推进旨在增加北极航道货运量及其整体发展的建设利用领域务实合作。

  双方愿扩大中国、俄罗斯之间进出口以及过境第三国的铁路货运量。双方将同步加强铁路国境站基础设施及后方通道建设,构建畅通稳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铁路物流通道,共同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和效率。

  双方愿加深跨境收费公路大桥建设领域协作,例如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公路大桥。双方愿继续发展“欧洲-中国西部”国际交通走廊,推动实现俄罗斯、中国、哈萨克斯坦公路互联。

  双方高度评价进一步深化由蒙古国参与的三方机制统筹协作及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前景,将积极推动该走廊框架下关键共建项目落实及协作。双方同意为蒙古国加入包括上海合作组织在内的地区一体化进程提供协助。

  双方愿深化农林领域合作,进一步加强农业领域投资合作,加快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建立中俄农业合作试验示范区,将其作为俄罗斯国际跨越式发展区政策落地见效的试点项目。

  深化农业领域协作符合中俄经济利益,有助于提升两国粮食安全。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全面扩大从俄罗斯无疫区向中国提供的肉类产品的品类和数量,包括牛、猪副产品,携手推动俄罗斯符合要求的禽肉企业产品恢复输华,深化中俄宠物食品双向贸易。双方期待由中国向俄罗斯提供更加丰富的动植物产品,携手推动中国符合要求的禽肉企业产品输俄,并进一步扩大中国输俄水产品企业注册数量。

  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东北虎、东北豹、大熊猫、金丝猴、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合作,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经验交流。

  双方商定继续实施符合中俄共同利益的国家航天计划大项目,积极推进包括国际月球科研站、月球与深空探测在内航天各重点领域合作,综合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

  双方决定持续深化卫星导航领域互利交流,积极推动落实《2026至2030年中俄卫星导航领域合作路线图》,保障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和格洛纳斯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互补性,造福世界各国用户。

  双方愿持续加强中俄无线电频率协调和使用、卫星频轨资源协调和使用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中俄在卫星互联网、物联网领域的经验交流与合作。

  双方商定探索建立软件合作机制,共同赋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开源领域合作交流,推动优质开源成果在重点行业的产业化落实,实现两国开源领域的共同发展。

  双方商定加强在环保、水资源领域的密切协作。持续深化跨界水水文报汛和防洪领域合作,保障两国边境地区防洪安全。继续深化跨界水体水质保护务实合作,就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络保持协作,推动建设跨界自然保护地网络,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废物管理领域合作,继续推动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东北亚次区域环保合作方案框架下的自然保护合作。

  双方认同标准化合作对促进两国技术进步和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标准化合作,包括推进汽车、儿童用品、有机产品等领域标准互认,并且在合格评定领域建立长期的信息交流合作机制。

  双方商定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为两国申请人及权利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与法治环境。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背景下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交流与实践分享。

  双方强调加强中俄反垄断政策领域合作的重要性。双方在执法领域务实协作机制下,有效揭露和制止具有跨境特点的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双方愿推动落实两国关于公平竞争和反垄断领域的政府间协议,保障两国人民利益。

  双方愿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协作,共同采取措施保障其应有水平,包括跨境采购服务、电子商务和旅游服务领域。

  双方认为计量是保障国际贸易交往的重要基础。双方通过每年召开的中俄计量合作工作组会议,在能源、医疗健康等计量领域取得务实合作成果。双方愿继续开展经验交流和计量领域技术专业人才互访,并且商定在双方共同关心的领域继续开展国家计量单位基准联合比对。双方愿继续深化在计量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愿推动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合作,开展寒冷地区“好房子”联合研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城市更新、建设行业数字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专业领域相关方向互学互鉴。

  双方高度重视并欢迎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地区以及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在经贸、投资和人文领域合作的积极发展,支持两国地方间和边境地区加强交流,扩大合作。中方欢迎俄方就国际跨越式发展区进行政策宣介。

  双方商定在《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框架下深化中国同欧亚经济联盟的务实合作,持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发展规划在交通、物流、运输、数字化、电子商务、政策协调和消除贸易壁垒、食品、农产品贸易等领域对接。双方认为该对话机制对于促进贸易合作至关重要,有利于深化亚太与欧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及互联互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构建“大欧亚伙伴关系”共同发展。双方愿进一步升级拓展中方与欧亚经济联盟及其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合作制度性安排,提高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

  三

  双方坚持文化和文明多样性,支持彼此保护文化历史认同和传统道德价值观,坚定维护文化主权,不将自己的价值观和模式强加于人,不搞意识形态对抗。

  双方认为,应进一步加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作为政府间人文交流普遍性平台的作用,推动开展相互尊重的专业对话,促进成员国间高效沟通,增进团结。

  双方一致同意,人文合作是中俄双边关系中重要的民意根基与精神纽带,通过教育互通、文化互融、青年互动,深化双方民众认同,为政治互信、经贸协作筑牢社会基础。

  双方充分肯定教育领域合作成果,商定进一步推动中俄教育机构建立伙伴关系,共同举办活动,促进两国教育工作者交流经验和良好实践。

  双方将高质量举办“中俄教育年”,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深化人文交流。进一步推动中俄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促进两国教育领域经验交流及实践。继续扩大双向留学规模,加强两国高校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继续建设好中俄基础科学研究院,支持双方高校联合建设中俄创新研究院。支持中俄同类大学联盟、中俄中学联盟、中俄职业教育联盟建设。继续推动对方国家语言在本国的教学,促进中俄学生交流,开展中俄学生暑期学校、中俄中小学生基础学科领域交流等活动,增进青少年学生理解互信,在多边框架内加强教育领域沟通协作,共同加强在教育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双方认为,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对于两国增强发展动能、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双方将进一步巩固基础和应用科学以及前沿技术领域合作根基,推动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定期开展联合科研项目遴选,不断完善资助机制。积极提高大科学设施互相开放水平,开展协同攻关。继续加强科技交流和青年科学家交流与联合培养。深化在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二十国集团等多边框架内科技协作,共同提升挖掘科技创新对促进两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

  双方高度评价在2024-2025年“中俄文化年”框架内两国在文艺演出、博物馆、图书馆、广电、艺术教育等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持续扩大合作覆盖面。支持举办第十四届中国“俄罗斯文化节”和第十七届俄罗斯“中国文化节”、第四届中俄图书馆论坛、第十六届中俄文化大集,在莫斯科和俄罗斯其他城市举办“欢乐春节”,在北京和中国其他城市举办“送冬节”。充分发挥两国互设文化中心的平台作用,开展展览展演、语言教学、文旅推介、青年与地方交流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双方商定进一步深化中俄电影交流与合作。在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电影合作分委会框架下,支持每年互办电影节,充分利用中国上海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电影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和俄罗斯莫斯科国际电影节、“致信人类”、“火之魂”国际电影节等平台,加强影片及人员交流。双方将致力于扩大电影联合制作规模,促进两国电影机构及人员建立并深化联系,继续落实由中国国家电影局和俄罗斯文化部共同批准的《2030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影局和俄罗斯联邦文化部关于合作拍摄电影的行动计划》。

  双方充分肯定两国卫生健康领域合作成果,对2026年举办的中俄灾害医学战术专项演练及灾难医学国际研讨会表示满意。双方将持续推进在灾害医学、生物安全、传染病防控及跨境传播、医学教育、中俄医科大学联盟、医疗科学与创新;肿瘤学和核医学、眼科、精神病学、妇幼健康、数字健康、传统医学、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等健康领域的合作。

  双方将继续加强在卫生健康领域国际平台的密切协作,共同维护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增进两国人民健康福祉。双方商定通过疾控部门扩大生物安全、传染病防控及跨境传播领域的合作。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体育领域交流的积极成果,期待进一步加强体育交流合作。

  双方肯定在俄罗斯举办的第四届中俄冬季青少年运动会和第十届中俄夏季青少年运动会的积极成效。双方同意延续在中俄两国轮流举办冬季和夏季青少年运动会的传统,确定第五届中俄冬季青少年运动会和第十一届中俄夏季青少年运动会将在中国举办。

  双方指出,有必要进一步发展两国在最为关切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上的交流,加强地区间体育合作,同意利用中俄体育场馆开展包括冬季运动项目在内的联合训练和体育比赛,强调要进一步扩大体育教育与科研合作,积极评价中俄体育院校联盟的作用,支持两国体育教育机构通过合作举办论坛、会议和线上课程的形式建立联系。

  双方计划在反兴奋剂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倡导进一步推动平等的国际体育合作,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理念。双方同意继续在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洲合作对话等多边组织框架下就体育领域合作协调立场。

  双方肯定免签政策的成效及其对促进经贸往来和人文交流的积极作用,同意进一步简化签证手续,不断提升两国人员往来便利化水平。

  双方商定进一步深化青年政策领域合作,围绕面向儿童与青年的爱国主义和思想道德教育、青年创业、志愿服务、创意产业、新媒体等领域开展合作项目。拓展地方青年事务部门及非营利组织间的务实交流,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中共同引领青年议程、倡导青年行动。

  双方愿协调做好大型国际活动信息保障工作,促进两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双边关系发展的报道,共同应对第三方对两国媒体合作产生负面影响的不友好行为,抵制信息领域干涉内政和传播破坏两国合作的不实信息,拓展双方信息传播渠道。

  双方将深化媒体交流合作,共同办好中俄媒体论坛,促进主流媒体互访,加强人才联合培养,为两国媒体人士在对方国家工作提供便利,在数字外交领域开展经验交流。扩大新技术在媒体领域的实践运用,深化两国地方媒体务实合作。

  双方支持中俄网络媒体领域联合制作、网络名人内容共创、网络与新媒体人才培养、举办大型网络媒体论坛等方面交流合作。

  双方将深化出版领域合作,积极开展两国经典与现代作品互译、发行等合作项目,继续参加在中俄两国举办的书展,支持相互举办主宾国活动,将加强版权保护和运用方面的经验交流与实践分享。

  双方愿深化两国档案领域合作,交流档案工作管理经验,交换双方感兴趣的档案复制件,联合编纂出版档案文献汇编,共同举办历史档案展览。

  双方强调民间外交在中俄多领域合作中的重要性,积极评价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和两国友好协会在密切两国社会联系和增进两国人民相互理解中的作用。

  四

  双方指出,当今世界变乱交织,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有增无减,国际关系管理缺失。双方重申,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反对世界倒退回强权政治,坚定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双方坚决反对在贸易中实施单边制裁、次级制裁,歧视性运用关税和其他限制措施,呼吁各方切实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双方指出,个别国家奉行霸权主义,固守新殖民主义思维,其侵略性政策导致国际竞争更趋激烈,全球事务紧张态势持续上升。这些国家企图侵犯他国主权,遏制他国经济、科技发展,为阻挠构建多极世界设置障碍。

  双方谴责任何国家、集团和国家联盟采取的违背国际法、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单边强制性、惩罚性、歧视性保护主义措施。双方呼吁取消破坏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的非法单边强制措施,重申双方不实施也不支持任何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批准、与国际法相抵触的制裁。

  双方指出,根据《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各国必须严格遵守关于国家及其财产(包括主权储备)享有豁免的国际义务。双方强烈谴责任何冻结、扣押、挪用或以其他方式侵占他国国家财产和资产的非法行径,并强调受害国有权依据国际法采取反制措施。

  双方强调,中方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一系列全球倡议具有重要积极意义。双方将在维护国际和平稳定与安全的问题上密切协作,并依此在国际场合全力支持和推动彼此提出的倡议。

  双方强调,中方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对改革完善全球安全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主张各国全面、充分、完整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坚持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反对侵犯他国根本利益的行为,尤其是在安全领域。在平等且不可分割的安全基础上,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化解分歧、消弭冲突根源,完善全球治理和国际关系管理。

  双方坚决谴责一切外部武力胁迫、旨在破坏亚欧大陆团结与平等合作的行径。中方高度评价俄方提出的构建平等与不可分割的“欧亚大陆安全架构”倡议,该倡议旨在实现本地区长治久安,为地区各国营造免受外部干涉威胁的发展环境。双方呼吁各国坚持全球和地区安全平等且不可分割原则,构建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

  双方愿围绕全球安全倡议和欧亚大陆安全架构倡议探讨合作,并推动安全理念交流和对接,强化安全领域战略协作,共同造福本地区人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宁贡献力量。

  俄方高度重视全球文明倡议,愿同中方一道结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文明对话国际日”决议举办相关纪念活动,共同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促进民心相通。

  双方将继续坚决捍卫正确二战史观,坚定维护载入《联合国宪章》、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及审判书的二战胜利成果,坚决反对任何企图否认、歪曲和篡改二战历史的行径。

  双方愿继续加强合作,打击美化纳粹、法西斯和军国主义行径,以及复活上述非建设性意识形态、否认种族灭绝事实的企图。双方指出,开展正确的历史教育、保护二战期间两国人民和并肩战斗牺牲烈士的纪念设施、反对亵渎和损坏上述纪念设施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坚决谴责为同纳粹、法西斯和军国主义分子沆瀣一气、勾结并犯下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开脱的行径。

  双方强调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权威性不容质疑和挑战。

  俄方重申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强调干涉纯属中国内政的台湾问题就是破坏台海和平稳定,坚定支持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国家统一所采取的举措。

  中方坚定支持俄方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发展和繁荣,坚定支持俄方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外部势力干涉俄内政。

  双方指出,悍然对别国发动军事打击,以谈判为名行准备之实,击杀主权国家领导人、动摇其国内政治环境、鼓动政权更迭、强掳审判一国元首的行为,严重违反《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严重破坏二战后形成的国际秩序根基和国家间交流的文明根基。双方对此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并指出,亚欧大陆现今不稳定的主要原因就是外部破坏性干涉。

  双方重申将通过双边渠道并利用联合国、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和地区多边平台进一步加强合作和协调立场,坚决抵制催生当今世界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任何极端思想的传播,共同打击“三股势力”特别是联合国安理会列名的恐怖组织及其他威胁中俄国家安全的恐怖组织和极端组织,共同防范应对恐怖分子利用新兴技术策划实施恐怖活动,共同遏制支持和利用恐怖主义团伙以达到政治目的的行为。

  双方重申支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军控体系,支持联合国大会裁军与国际安全委员会、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等多边军控机制发挥作用。双方将继续就军控与防扩散问题开展各层级磋商交流。

  双方重申致力于维护和加强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2025年5月8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全球战略稳定的联合声明》中的评价和立场仍具有现实意义。双方肯定俄美《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在避免军备竞赛、减少战略风险、保持战略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对美国在条约到期失效后采取不负责任态度致使条约未能以自愿自我限制的形式加以保留表示遗憾,呼吁美国以负责任方式创造必要条件,从而促进战略稳定的协同施策。中方赞赏俄方关于俄美应继续遵守2010年4月8日《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核心限制的倡议,这反映出俄方在该领域致力于保持可预见性、克制与平衡。俄方尊重中方在“中美俄三边核军控谈判”问题上的立场。

  双方反对个别核武器国家针对其他核武器国家的各类挑衅行径和敌对行为,此类行为损害这些国家在安全领域的根本利益并导致战略风险上升。某些核武器国家迷信实力至上、谋求绝对安全军事优势,抵近其他核武器国家前沿部署军事战略基础设施和其他战略进攻性与战略防御性武器,违背平等且不可分割原则无节制地扩大军事联盟,增加核武器国家间的紧张关系。呼吁其他签署2022年1月3日发表的《五个核武器国家领导人关于防止核战争与避免军备竞赛的联合声明》的国家严格充分遵守其规定。

  双方指出,某些核武器国家和其盟友在境外部署陆基中短程导弹的计划和行动对其他核武器国家构成威胁。令人关切的是,相关导弹飞行时间短且适用于高精度大规模打击位于其他核武器国家境内的重要关键设施和目标。与此同时,某些军事同盟和集团内的核武器国家以及非核武器国家实施“主动抑制发射”、“深度精准打击”、“杀伤链”、“反击能力”等战略,实行先发制人、预防性导弹打击,对敌人进行斩首、解除武装,类似的行为是严重的不稳定因素,对被打击国家构成战略威胁。双方对此种破坏地区稳定与全球安全的挑衅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将联手应对。

  双方认为,美国“金穹”计划旨在构建不受任何约束的全球性、多层次、多领域导弹防御系统,抵御包括任何“势均力敌”对手的所有导弹从发射前准备到飞行所有阶段的威胁,对战略稳定造成显著破坏。该计划全盘否定了战略进攻性武器与战略防御性武器之间相互联系的不可分割性这一维护战略稳定的核心原则,大幅提升外空冲突风险,将外空武器化并使之成为武装对抗场所,违反《关于各国探测及使用外空包括月球与其他天体之活动所应遵守原则之条约》(即《外空条约》)和平利用外空的宗旨目标,导致局势雪上加霜。

  双方致力于坚决维护以《外空条约》为基石的外空法,致力于在平等和非歧视基础上加强外空国际合作。双方反对针对外空活动的单边主义立场,反对利用民用、商业航天器干涉他国内政、非法介入他国武装冲突。

  双方反对在外空放置任何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或利用外空物体使用武力,反对个别国家将外空用于武装对抗的企图,反对开展旨在谋求军事霸权和将外空界定为“作战疆域”的政策。因此,双方指出,研究、实行天基拦截的美国“金穹”导弹防御系统对国际安全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双方强调,该计划极大地增加外空武装冲突的风险,助长在外空放置武器的行为并使武装冲突波及外空,促使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或利用外空物体使用武力,背离《外空条约》中规定的和平利用外层空间之宗旨目标。

  双方重申在中俄《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和根据第77届联大250号决议建立的联合国政府专家组2024年通过的共识报告基础上,尽快启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文书国际谈判,为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提供根本可靠保障的必要性。双方赞同在全球范围内推行不首先在外空部署武器的国际倡议/政治承诺,进而加强国际安全,保障各国安全平等且不可分割,提高各国探索与和平利用外空的可预测性和可持续性。

  双方坚定维护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的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双方坚决反对任何核武器及非核武器国家违反条约义务的行为。

  双方高度关切日本长期大量囤积没有可信民用用途的敏感核材料,警惕该国右翼势力令人无法接受的野心和极端挑衅行为,即推动修改“无核三原则”,也包括转向更具破坏性的、含有与盟国“核共享”潜在因素的、和盟国共同实现的“延伸威慑”,甚至妄图自主拥核,敦促日本政府切实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国际法义务。

  双方对部分名义上的欧洲无核国家发表的带有拥核倾向的声明表示关切,呼吁国际原子能机构予以密切关注并确保对此类国家的核材料及行为进行应有的监管。

  双方坚决呼吁有关核武器国家及其无核盟友尽快废除其国家间“核共享”、“延伸威慑”等破坏稳定性的安排,在国家与集体安全政策中采取必要措施,不在其军事同盟内复制新的“核共享”、“延伸威慑”安排。

  双方重申《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应得到充分遵守和不断加强,包括公约机制化,以及达成包含有效核查机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书。各国都不应在其境内外从事任何威胁别国及有关地区安全的生物军事活动。

  双方重申致力于建立无化学武器世界,呼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实现上述目标,同时推动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工作回归非政治化的技术性轨道。双方敦促日本忠实履行义务,早日全面彻底销毁遗弃在华化学武器。中方支持俄方竞选禁化武组织执理会成员。

  双方重申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出口管制义务,反对个别国家出于一己私利,将有关机制用于对他国的技术和经济遏压,以及实施非法单边限制措施。

  双方致力于推动落实于2024年12月通过的“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联大A/RES/79/80号决议。

  双方将深化信息安全领域高水平战略协作,进一步加强该领域应急响应务实合作,以及在互联网政策法规领域交流经验。双方对全球信息安全领域面临的威胁表示关切。双方强调,联合国在应对信息空间威胁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支持在关于联合国全球网络安全常设机制框架下开展信息安全对话与合作,秉持“信息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则”,就国际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供应链稳定等新问题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通用的国际规则,维护开放、安全、稳定、可及、和平、互通的信息通信技术环境,尊重和支持网络主权原则。

  中俄注意到人工智能技术是对经济社会变革速度和质量产生显著影响的主要因素之一,愿促进人工智能向善普惠发展,反对个别国家将人工智能作为维护霸权地位的地缘政治工具。双方支持加强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合作,释放智能发展红利,应对与人工智能相关潜在的风险和挑战。俄方欢迎中方成立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的倡议。双方重申在《特定常规武器公约》“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统”成员国政府专家组等双多边框架内,就人工智能技术军事应用问题进一步开展合作。

  双方愿利用国际组织平台就人工智能科学领域问题协调立场。

  双方高度重视保护两国公民、机构和项目在对方国家境内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将通过海外公民安全事务磋商等机制,加强关于海外及地区安全信息交流。在第三方国家和地区发生局势动荡、武装冲突、自然灾害等威胁生命和健康的事件时,为对方国家开展海外公民紧急保护和转移撤离提供支持和协助。

  五

  双方重申2025年5月8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维护国际法权威的联合声明》具有重要意义,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加强在联合国框架内的战略沟通和协作,维护共同利益和国际公平正义,反对任何试图篡改二战成果的图谋。俄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双方愿就全球治理重大问题协调行动,共同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

  双方强调联合国安理会担负着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重申必须遵守《联合国宪章》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原则规定,并据此谴责非基于单独或集体自卫权或非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军事干预。反对并谴责任何违反国际法且未经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强制措施。双方高度重视“捍卫联合国宪章之友小组”工作并将继续积极参与其中。

  俄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将继续参与“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工作。双方将继续推动国际社会聚焦发展问题,增加发展投入,深化务实合作,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双方坚定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共同反对单边制裁、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双方愿继续加强在世贸组织框架内的合作对话机制,在全球贸易发展问题上协调立场,包括借助金砖国家协商非正式机制。

  中俄将推进落实世贸组织第14届部长级会议(MC14)有关成果作出的决定,推动MC14未决议题磋商,促进“雅温得成果包”等一揽子改革措施获得通过。双方将坚定维护最惠国待遇等世贸组织基本原则,反对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推动世贸组织规则与时俱进,更好回应时代发展需要,推动世贸组织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双方愿深化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框架内合作,继续推进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财金渠道协作。

  双方指出,多边开发银行作为旨在促进成员国可持续发展的独立金融机构在全球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强调应确保其非政治化、股东平等且非歧视获取资源,包括在所有成员国建设项目。同时确保多边开发银行稳健运营,维护所有成员国共同利益。

  今年是上海合作组织成立25周年,中俄高度重视上合组织框架内协作。双方将同所有成员国一道,继续致力于推动上合组织在建设基于公认的国际法、文化文明多样性、国家间互惠平等合作、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公正的多极化世界中发挥其战略作用。双方将推动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协作,使其成为在亚欧大陆建立安全不可分割的、可持续发展空间的基础。

  在此背景下,双方愿积极稳步推进落实上合组织未来10年发展战略,推动上合组织全面完善,包括修改组织条约法律基础和筹备关于修改和补充《上合组织宪章》的议定书,上合组织应对安全威胁与挑战综合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和禁毒中心建章立制、启动工作。双方高度关注加强人文、经贸领域合作,建立项目资金配套机制。双方将继续就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进行协商。

  中俄强调,开放性原则是上合组织的基石,支持不断接收认同《上合组织宪章》宗旨、任务和基本原则,认同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上海精神”的国家加入上合组织。重申愿同所有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包括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开展合作。

  双方愿同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防务部门、安全会议、禁毒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合作。双方重申,愿完善跨境基础设施、电子贸易,开展科技创新、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能源、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产业、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领域合作,在发展创新产业提高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保障年轻人就业、密切经济和人文合作等领域加强上合组织框架下多边协作,支持上合组织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保障全球产供链安全稳定、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双方欢迎在上合组织、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独联体三方框架内的进一步务实合作,以加强跨境挑战和安全威胁应对能力。

  双方指出,独联体为保障欧亚地区稳定和多极化合作全面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支持以上合组织于2025年10月10日获独联体观察员地位为契机,深化其与独联体间联系。

  俄方全力支持中方成功主办2026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中方欢迎并支持俄方申办2035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在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的沟通协调,全面推进亚太经合组织“中国年”合作,共同建设亚太共同体,促进共同繁荣。共同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助力实现可持续、包容性经济增长,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构建“大欧亚伙伴关系”共同发展,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推动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立足各自发展水平和法律制度,推动在互联互通、数字经济、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信息通信技术、交通、能源、包容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等领域务实合作。

  双方愿继续加强在金砖框架内对话与协作,推动“大金砖合作”高质量发展。双方愿支持印度担任2026年金砖主席国,凝聚金砖国家在政治安全、经贸财金(基于《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人文交流三大主要方向合力,强化战略伙伴关系。双方愿同其他金砖成员国和伙伴国共同落实好历次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共识,提升该组织国际影响力,通过吸引更多伙伴国参与“金砖+”和金砖外围对话务实合作机制,推动金砖国家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密切联系。俄方支持中方担任2027年金砖主席国和峰会筹备工作,愿给予必要协助。乐见在维护多边贸易体系和推进世贸组织改革、可持续发展、重建供应链、开展特殊经济区合作、促进数字经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绿色转型等领域加强合作。中方欢迎俄方在金砖国家框架下建立谷物(商品)交易平台的倡议。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在二十国集团框架内的建设性合作,重申愿继续加强在二十国集团这一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内的协调合作,团结全球南方国家,推动建立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非歧视的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市场、供应链及其有关机制更加平等、开放。

  双方将基于二十国集团非政治化、恪守经济职权、成员构成和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共同应对全球经济金融挑战,兼顾各国不同的发展道路和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发展模式的权利,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方向发展。双方承诺继续推动国际经济金融治理改革,协助提升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话语权。

  双方重申,国家官员的外国刑事管辖豁免是国际关系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任何违反国家官员豁免国际法规则的行径均不符合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双方强调,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等国家高级官员享有绝对属人豁免,代表国家或行使国家职能的国家官员在以官方身份行事时享有属事豁免。违反公认的国际法规则,对国家元首等享有豁免的外国国家官员采取非法逮捕、审判等行动不可接受。

  双方愿继续共同努力,推动各方在多边人权领域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倡导全人类共同价值,反对将人权政治化、双重标准以及利用人权问题干涉他国内政,共同推动国际人权议程各个方面的健康发展。

  双方赞赏彼此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为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所作努力,愿继续坚定支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反腐败全球治理中发挥主渠道作用,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反腐败全球治理体系。俄方愿积极支持中方主办2026年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有关活动。双方欢迎《关于加强执法合作、拒绝腐败避风港的北京共识》,呼吁国际社会以对腐败“零容忍”态度强化腐败资产追缴与返还合作,拒做腐败避风港。

  双方欢迎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双方作为公约首批签署国,愿推动公约尽快生效和有效实施,并积极参与制定公约附加议定书,扩大公约刑事适用范围,强化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

  双方呼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认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合作、实现低排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重申恪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宗旨与原则。双方高度赞赏各自为落实《巴黎协定》提出的富有雄心的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双方欢迎在中俄气候变化联络组框架内举办双边专家对话。愿继续强化在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领域交流合作,包括低排放技术,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跨境碳交易与产品碳足迹评估与核算等。

  双方关切地注意到一些单边的保护主义措施阻碍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和能源公正转型成本,坚决反对以应对气候变化为借口的任何歧视性单边措施,强调为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措施不应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手段或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

  双方将继续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协作,加强陆上互联互通,协调推动构建稳定、高效的国际交通物流通道。

  双方对个别国家、跨国组织及其盟友单方面阻碍国际航运感到担忧,认为这对整个国际供应链的完整性和海上贸易造成威胁。双方认为港口等海事基础设施合作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和商业原则,避免泛安全化、泛政治化,共同维护开放互信的合作环境。

  双方对个别国家及其盟友采取的对抗性政策以及发表的相关言论深表关切,敦促停止干涉他国内政、在全球各地区破坏现有安全架构、在国家间人为划线、鼓吹阵营对抗的行径。中方注意到俄方因欧盟加强防务建设产生的关切。

  双方指出,推动北约进入亚太地区以及基于奥库斯联盟等机制打造“亚太版”北约的行为不符合巩固地区和平与安全的任务。双方反对通过在亚太地区积极打造集团联盟来毁坏以东盟为中心的区域合作架构的企图。

  双方强调,当前,日本加速“再军事化”,严重威胁地区和平稳定,国际社会和地区国家对此高度警惕。今年是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在法庭开展调查过程中,查明日本军国主义分子犯下的战争罪行规模极其巨大,其针对平民的行径残酷与恐怖程度难以想象。敦促日本政府应从中汲取教训,基于自身惨无人道的侵略历史,承认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部成果,抵制“新型军国主义”和“再军事化”,因为这曾经给世界各国人民和日本自身带来深重灾难。

  中俄高度评价双方在朝鲜半岛问题上的沟通与协作。双方主张,维护朝鲜半岛和平稳定,推动该次区域问题政治解决进程,符合东北亚地区所有国家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双方反对利用外交孤立、经济制裁、武力施压等手段威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安全,敦促有关方停止升级地区紧张、刺激军备竞赛、滥行政治化手段,切实采取措施消除半岛生战风险。中俄基于地缘政治现实,支持各有关方在尊重彼此主权的基础上,通过政治外交途径均衡解决各自关切。中俄将继续紧密沟通协作,为推动半岛问题政治解决进程、构建半岛和平机制、维护东北亚地区长治久安发挥建设性作用。

  双方将继续在“大图们倡议”框架下加强合作,深化“大图们倡议”成员国在贸易投资、交通、能源、数字经济、农业、旅游和环境等领域协作,推动东北亚地区合作。

  双方将加强同东盟合作,支持东盟在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密切在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东盟防长扩大会等机制内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合作繁荣。

  俄方支持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双方认为,南海问题应由直接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坚决反对域外势力插手介入南海问题。俄方支持中方和东盟国家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欢迎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

  双方承认集体安全条约组织在维护地区安全,以及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毒品非法生产和交易、有组织犯罪、非法移民等跨境威胁和挑战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认为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与中国在维护欧亚地区和平与安全,共同防范外部破坏地区稳定的企图方面具有合作潜力。

  双方认为必须在充分、完整、全面遵循《联合国宪章》原则基础上消除乌克兰危机根源,确保实现共同安全,构建持久和平架构。为此,双方支持一切有利于争取长期可持续和平的努力,支持继续通过对话谈判寻求解决方案。俄方积极评价中方在乌克兰局势问题上的客观公正立场,欢迎中方愿为通过政治外交途径解决乌克兰危机发挥建设性作用。

  双方将继续致力于维护中亚地区稳定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双方注意到恐怖主义持续对阿富汗及周边地区乃至全球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呼吁地区国家和国际社会同阿富汗加强双多边反恐合作,支持阿富汗综合施策,尽早清除恐怖主义,使阿富汗领土不被用于危害邻国和地区安全。

  双方愿在双边层面和多边机制下就阿富汗事务加强协作,支持阿富汗早日实现长治久安。双方高度重视并支持阿富汗邻国外长会、阿富汗问题“莫斯科模式”磋商、中国-俄罗斯-巴基斯坦-伊朗四国机制、上海合作组织等地区平台在政治解决阿富汗问题上所发挥的积极和建设性作用。

  双方一致认为,美国、以色列军事打击伊朗,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严重破坏中东地区局势稳定。强调冲突当事方应尽快重返对话谈判轨道,防止战火蔓延和外溢。呼吁国际社会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推动局势朝缓和方向发展,共同捍卫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双方主张实现加沙持久停火,认为这有助于维护局势长期稳定、向所有需要的人提供畅通无阻的人道主义准入。双方确认应在公认的国际法基础上、以“两国方案”为中心,全面公正持久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建立独立、繁荣、领土完整的巴勒斯坦国,同以色列和平、安全共处。

  双方支持叙利亚维护国家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认为叙利亚过渡政府应坚定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

  双方一致认为,21世纪的非洲拥有巨大发展潜力,实现和平稳定、真正独立自主是非洲国家发展和非洲大陆现代化的基础,有助于为全世界发展和现代化进程注入强大动力。双方呼吁国际社会以实际行动支持非洲国家落实非盟《2063年议程:我们希望的非洲》各项目标,以非洲方式解决非洲问题。双方反对个别国家在国际经贸关系中滥施胁迫施压手段,干扰破坏非洲国家同他国间正常经贸往来。双方愿继续同非洲国家和非盟等非洲主要一体化组织加强协作和务实合作,共同维护国际对非合作的建设性氛围。

  双方重申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和平区地位,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国家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和合作伙伴,反对任何违反《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侵犯别国主权安全的行为,反对外部势力以任何借口干涉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内政。

  双方对美国及其盟友在高纬度地区进行军事化表示关切,确认将遵守北极地区的国际法准则,尊重北极域内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双方表示应保护北极作为和平、稳定和低军事政治紧张地区的状态,通过北极理事会等多边机制,在北极地区开展建设性对话和互利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俄罗斯联邦总统

  习近平          弗·弗·普京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于北京(完) 【编辑:张令旗】

【编辑: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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