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中新网泉州8月2日电 (记者 张素)泉州国际商事法庭自2022年9月成立以来,截至今年7月,累计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108件、审结2894件;其中,受理涉外案件159件、审结128件。
记者近日随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赴泉州开展“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媒体一线观察”集中采访活动,获悉上述数据。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副庭长肖森华介绍说,案件涉及美国、日本、俄罗斯、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英属维尔京群岛等24个国家和地区;涉及案件类型复杂多样,涵盖跨境投资、生产、服务、贸易、金融等领域100多个案由。
“近年来,泉州国际商事法庭持续强基补链,打造涉外商事多元解纷优选地。”肖森华特别提到通过联动构筑解纷“快车道”。例如,与泉州贸促会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探索专业化商事调解模式;与泉州仲裁委签订诉仲协同解纷合作协议,设立诉仲联调解纷中心,推进诉仲有机衔接和功能互补。
针对涉外民商事案件具有跨境的特点,泉州国际商事法庭还积极科技赋能,打通司法便民利民“最后e公里”。例如,依托泉州中院跨域诉讼服务平台,法庭设立以来累计开展线上认证、调查、调解、庭审254次,有效提高涉外案件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与此同时,泉州国际商事法庭持续加强跨国跨境司法协助工作,受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8件,审结8件。中外法官还围绕涉外审判、智慧法院建设等主题进行座谈分享,互学互鉴,丰富司法“工具箱”。
另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泉州中院共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87件(知识产权案件除外);审结案件中,二审案件174件、一审案件13件。泉州法院共受理涉外案件371件,其中新收233件。(完) 【编辑:李润泽】
04接着把蛋肠倒入锅中煮五分钟,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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