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二元对立窠臼 学者:中国民族事务治理贡献新范式

2026-08-13 15:55:21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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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欲成欢1   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抗战精神、红岩精神、西柏坡精神、照金精神、东北抗联精神、南泥湾精神、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大别山精神、沂蒙精神、老区精神、张思德精神;  抗美援朝精神、“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红旗渠精神、北大荒精神、塞罕坝精神、“两路”精神、老西藏精神(孔繁森精神)、西迁精神、王杰精神;  改革开放精神、特区精神、抗洪精神、抗击“非典”精神、抗震救灾精神、载人航天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青藏铁路精神、女排精神;  脱贫攻坚精神、抗疫精神、“三牛”精神、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探月精神、新时代北斗精神、丝路精神。摄

  中新社北京8月13日电(记者 杜雅楠)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大多为多民族国家和地区,民族事务治理是共性问题与难题。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王伟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立法,为多民族国家的民族事务治理贡献独具特色的新范式。

  2026年7月1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法律核心在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王伟表示,一些国家的民族建构之路,或消泯个性,或固化隔阂,难以跳出二元对立的思维窠臼。一些国家试图以单纯的权利保障回应认同诉求,结果事与愿违,非但未能消弭隔阂,反而强化了民族边界。

  王伟分析,与之不同,中国的立法明确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以共同繁荣凝聚民族认同,将“人”作为民族事务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种人本导向的逻辑,为纠偏西方治理模式中个体权利与群体认同相互割裂的矛盾,提供了替代性思路。

  针对当前部分国家面临的社会分化困境,王伟认为,中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秉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差异性”原则,为深陷身份政治泥潭的地区指明了出路,也突破了“文明冲突论”等排他性民族主义思维的局限。

  当前民族冲突外溢效应日益凸显,王伟认为,中国此次立法的考量更具现实意义: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不可分割,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不可分割。这一理念契合构建均衡、有效、可持续国际安全架构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中国的治理智慧。

  王伟认为,中国之所以能为全球民族事务治理提供借鉴,是因为在历史长河中探索出一条独特道路:以政治整合凝聚共识,以利益共生夯实根基,以文化相通滋养认同。这一路径将各民族间的差异转化为互补优势,汇聚成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是成功经验制度化、法治化的结晶。(完) 【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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