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ESG信息披露强制化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参考港交所的推动进程,可以采取“先鼓励-半强制-全部强制”三步走的路径进行推动。
中新社北京8月13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生态环境部13日在北京披露,正在加紧制定新一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先后印发实施三个“大气十条”,分别是2013年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中国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徐必久1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三个“大气十条”系统设计、接续用力,推动中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蓝天白云成为常态。
2025年,中国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28微克,与2013年相比下降了59%,重污染天数比例降到0.9%,是有监测以来的最好水平。
“特别是,我们在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的同时,也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徐必久说,成绩喜人,但是大气污染治理还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仍然要保持耐心和定力。当前,中国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不充分、不稳固、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空气质量改善仍然处于从“明显改善”向“全面改善”过渡的关键期,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压力依然较大,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依然任重道远。
徐必久透露,生态环境部正在加紧制定新一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也就是第四个“大气十条”,将重点从“更高、更准、更科学”上下功夫,包括将收严PM2.5浓度限值,并同步加严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限值,推动空气质量从“明显好转”迈上“好上加好、好而持久”。
徐必久表示,对于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三大重点区域,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川渝地区、新疆“乌-昌-石”区域作为强化区域,对标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治理;将粤港澳大湾区、福建、海南作为先行区域,对标世界一流水平,探索低浓度条件下的改善路径。通过分区分类、梯次推进,实现空气质量全域提升。
同时,坚持结构转型和污染减排“双管齐下”,持续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谋划开展一批重点行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推动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加强支撑保障,加快推进智慧化监测和非现场执法“两场变革”,提升精细、高效、智慧监管水平,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 【编辑:曲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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