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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地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起典型案例

2026-08-14 07:20:49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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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地,因地制宜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审查人员队伍建设,建立跨区域工作机制,探索数字化智慧审查,积累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为充分发挥典型做法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增强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传递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坚定态度,现公布十起“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多层级抽查监督体系,以公平竞争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案例摘要

  为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构建“市级统筹抽查、区域协同互查、基层探索实践”的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体系。京津冀三地连续五年开展线上交叉互查,推动区域审查标准统一、结果互认。全市以多层次、多维度的抽查体系,持续优化市场竞争环境,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堵点难点,形成“北京经验”。

  具体内容

  市级统筹强监管,以刚性抽查压实主体责任。2025年,北京市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要求,对全市54个市级行政机关、16个区政府及所属单位2024年度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线上抽查,重点聚焦市场准入退出、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殡葬服务等经营主体关切的行业与领域,累计抽查文件1000件,全面排查限制竞争规定。坚持“发现即整改、整改必到位”的原则,督促4件问题文件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强化抽查结果刚性运用,将抽查情况全面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并优化考核标准,加大对问题文件修订、废止情况的考核权重,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公平竞争审查从制度性部署强化为刚性约束,有效压实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

  京津冀协同破壁垒,以区域互查促进政策统一。自2021年起,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一体化协作机制,联合制定《京津冀公平竞争审查互查审查指南》,实现审查标准、认定尺度、工作流程的“三统一”,推动审查结果、第三方评估结果跨区域互认。“十四五”期间,三地坚持年度化部署、常态化推进,累计抽查各类政策措施330件,其中2024年至2025年,三地深化线上交叉互查,完成150件政策文件抽查,推动12件问题文件整改,有效打破区域行政性市场壁垒,促进区域政策更加协同,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案例评析

  本案例呈现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的创新实践成果,依托市级、区域、基层三级联动模式,搭建完善的全链条抽查监督体系。市级层面以刚性考核强化监管约束力,筑牢政策审查底线;京津冀协同机制打破地域行政壁垒,统一区域审查规范,为跨区域市场协同治理提供范本。

  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健全六大机制,全方位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提质增效

  案例摘要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创新构建高位统筹实施、特定机构统一审查、三位一体联动抽查等六大机制,持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提质增效,为持续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黑龙江经验”。

  具体内容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机制重塑为关键,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一是构建高位统筹实施机制,夯实制度根基。设立黑龙江省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33家中省直单位协同发力,建成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公平竞争审查协调工作体系,构建“省级统筹、部门协同、市县联动”一体化工作格局。二是打造“8+N”全链条制度体系,实现闭环管理。出台委员会工作规则、重大政策会审、特定机构统一审查、举报处理、抽查督查、“三函两书”、线索核查、委托调查等8项核心制度,配套出台政府采购领域专项审查细则,形成“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整改”全流程制度闭环。三是推行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严把质量关口。全面推行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模式,明确各级政策制定机关法制机构或办公机构为公平竞争审查特定机构,实行“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审”流程。四是实施“三位一体”联动抽查,强化刚性约束。建立“部门自行抽查+省局重点抽查+第三方评估巡查”三位一体联动核查模式。2025年全年抽查、评估巡查各地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4万余件,问题发现率保持在1.4%左右。五是建立“三函两书”柔性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质效。制定《黑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三函两书”制度》。2025年至今,制发提醒敦促函36份、核查建议函7份,敦促整改违规政策203件。六是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专业赋能增效。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独立、中立、专业精准优势,围绕重要领域开展专项评估研判,累计巡查各类政策文件3.7万件,梳理排查疑似限制竞争条款文件389件。

  案例评析

  本案例立足黑龙江省情,聚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痛点,以制度创新、机制重塑、刚性约束、专业赋能为核心,构建全链条、全覆盖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有效破解自我审查质效不高、刚性约束不足等共性难题,大幅提升审查权威性与效能。

  三、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案例摘要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研发上线公平竞争审查在线监测评估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发布的涉及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进行实时监测、智能审查和风险预警。

  具体内容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将推广应用公平竞争审查在线监测评估系统作为江苏省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若干措施的重要内容,列入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强力推进。

  丰富系统功能,多向发力提升质效。系统使用大语言模型、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开发5套监测评估智能模型,搭建存量、风险、增量3大监测中心,构建存量监测、增量评估、存量自查3大应用场景。2025年3月将系统接入DeepSeek大模型,对重点领域审查时实现上位法比对、案例库共享、规则更新三维联动。以存量监测评估为基础,抓取评估网上政策措施,自动推送复核问题政策措施,持续跟踪问题整改进度,日均监测文件超2000份。以增量辅助审查为拓展,设置系统自主审查、近似案例推荐、在线规定查询、线上法务评估和专家会审、机器人小竞问答等功能,提供辅助审查建议。

  拓宽应用场景,打造全能“智慧大脑”。把“问题导向、多元融合”作为功能定位,在解决公平竞争审查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系统的适用性,推进与其他业务领域的融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江苏省财政厅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落地落实,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增加“采购文件在线公平竞争审查”功能,从源头防范违反公平竞争的采购文件出台。南通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深化应用,串联公平竞争智能化监测评估系统与“苏采云”平台,通过智能化审查形成二维码,作为采购文件上传政府采购平台公开时的唯一“通行证”。

  案例评析

  本案例创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有效破解海量政策措施与审查人力不足的突出矛盾,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向智能化、规范化、专业化转型升级。依据海量监测、评估数据,画像各地区、各行业竞争状况,靶向强化重点区域监测,针对共性问题完善审查规则细则,持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四、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数智赋能打造公平竞争AI审查的“浙江模式”

  案例摘要

  创新打造公平竞争AI智审平台,构建“AI初筛—专家复核—智能归档”三级递进审查机制,实现政策措施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平台采用本地化部署、国产大模型驱动,集成智能审查、动态巡检、闭环处置、智能学习等功能。2025年10月上线以来,政策文件整体审查效率提升60%以上,违规识别准确率达86%。

  具体内容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紧扣数字政府2.0建设目标,落实“本地部署、系统重塑、数智赋能”理念,创新开发公平竞争AI智审平台。

  打造智能审查平台。率先上线全国首个AI赋能、全域贯通、安全可控的省域一体化公平竞争AI智审平台,涵盖智能审查、动态巡检、闭环处置、智能学习等功能模块,实现政策文本的自动解析与风险识别。平台上线以来,累计审查各类增量政策文件2.8万余件,发现涉嫌违规文件3100余件。

  提升审查专业能力。智能审查平台已整合1.9万余部国家与省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同步建立动态更新的本地智能案例库,全量归集包括《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在内的规则、案例数据。平台上线以来,累计巡检存量政策文件3.5万余件,已闭环处置重点风险线索259个。

  实施全流程闭环处置。事前通过大模型对拟制定的政策文件进行智能解析与风险识别,在政策文件出台前加强源头预防;事中利用全网爬虫与语义分析技术,对全省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及公共平台实行7×24小时动态监测;事后建立面向省级有关部门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风险线索推送—任务分派—协同处置—结果反馈”的线上处置闭环。

  实现穿透式预警监管。制定出台《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细则》,推动贯通公平竞争AI智审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施公开前的筛查预警和公开后的实时监测,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率100%、发现问题核查处置率100%。

  案例评析

  本案例以数智化手段重构公平竞争审查全流程,打造本地化AI审查“浙江模式”,对破解传统审查难题、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堵点作用显著,不仅在安全可控前提下提升了审查的质效,还推动形成了线上全链条闭环处置模式,打通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等业务系统,有效提升了审查的穿透式监管能力,强化了审查的刚性约束。

  五、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公平竞争审查协同落实机制

  案例摘要

  江浙沪(长三角地区)的公平竞争审查区域化建设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重要举措。目前,该区域已从省级层面的协议签署深化至具体城市圈的协同实践,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的合作体系。

  具体内容

  在省级层面开展长三角三省一市一体化协作。2023年9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公平竞争政策一体化推进合作协议》‌,确立了区域竞争合作的基础框架。一体化协作施行以来,取得显著成果。例如,‌‌上海市在2024年底印发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公平竞争审查协同落实机制‌,重点加强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和监督保障方面的协调配合。浙江省于2024年4月施行新版《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须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协调机制,并强化对妨碍统一市场政策措施的动态清理。‌‌

  在城市圈层面推进“环太湖圈”六地深度协同。为进一步细化区域合作,2025年7月,‌“环太湖圈”六地‌(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宣城市)签订了‌《环太湖圈公平竞争审查一体化合作协议》‌,标志着跨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探索建立‌‌‌“1+N”协作机制‌:一是‌平台搭建。建立“专家智库+案例研讨+执法交流+数据分析”跨区域合作平台,实现信息对接、数据共享与资源整合。二是‌联合抽查。组建跨区域专家团队,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公平竞争联合抽查、交叉抽查‌,提升审查质量。三是‌宣传引导。组建全媒体宣传推广矩阵,联合发布创新成果,增强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

  案例评析

  探索建立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公平竞争审查协同落实机制,加强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和监督保障方面的协调配合,将有效提升长三角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性和一致性。江浙沪公平竞争审查区域化建设已形成“省级协议引领+城市圈实操落地”的模式,通过标准统一、联合抽查、数据共享和执法协同,有效推动了区域市场的一体化与规范化。

  六、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地方立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案例摘要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率先出台《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通过地方立法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创新配套会审、跨区域协同、企业合规激励等实操举措。法规落地以来,紧盯地方保护、隐性准入壁垒等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严格政策措施源头把关、常态化开展政策抽查及强化行政性垄断执法,破除各类隐性市场壁垒。

  具体内容

  条例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12月正式施行,成为全国首部专项细化落实国家审查制度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从立法源头疏通政策出台“重制定、轻审查”以及行政垄断隐蔽难管、新业态监管空白等堵点,为破除区域市场分割、畅通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法治依托。

  条例专门增设公平竞争审查独立章节,把自我审查、重大政策会审、第三方评估等法定化;首创公平竞争环境专章,厘清政府、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司法机关四方权责。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措施,明确审查范围,压实政策起草单位审查主体责任,完善抽查、举报受理等监督措施。全面强化审查能力建设,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依托条例法定权限,省司法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政策性文件统一审查办法,建立健全重要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并联审查模式,从源头破除新增政策隐性壁垒。以条例的形式加大存量政策措施抽查力度,完善举报办理流程。按照地缘相近、产业联动原则,分片区推进省内地市公平竞争治理协作,实现东西部治理经验互通。

  条例实施近两年,全省以法规为抓手切实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5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对1609份重要政策措施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413份1247条;抽查存量政策措施1.39万份,督促整改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文件306件。制度红利持续向市场传导,省内中小微企业、民营制造企业、平台商户切实感受到准入更公平、要素获取更顺畅,各地招商引资吸引力稳步提升,公平竞争法治化建设成效突显,社会各界认可度持续走高。

  案例评析

  本案例是通过省级专项立法系统性落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创新实践,紧扣地方产业特点补齐制度短板,针对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共性难题,从立法设计、配套落地、市场培育等全链条破解,相关制度设计务实管用,市场反馈积极正面,经验通用性强,便于各地借鉴参考。

  七、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四位一体公平竞争审查体系

  案例摘要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自我查+集中审+智慧查+外部督”四位一体审查体系。该体系有效提升了审查质量和效率,从源头预防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出台,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深圳经验”。

  具体内容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从机制创新、技术赋能、社会监督三个维度,构建起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公平竞争审查体系。印发《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建立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通知,在全市推行“业务部门初审+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复审”的双重审查模式。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明确两道红线:凡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须经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审查后,方可提交审议。上线运行公平竞争大数据筛查预警系统,对全市600余家政府部门的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进行7×24小时实时监测。将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等高风险文件新增纳入筛查范围,进一步拓宽了风险监测覆盖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热线等多平台公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方式,对共性问题推动出台系统性解决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

  深圳市“四位一体”公平竞争审查体系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2025年全市各区、各部门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133件、招投标文件6308件,清理存量政策措施3397件。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审查政策措施788份,其中重要政策措施会同审查363份、其他政策措施审查425份。共发现问题文件308份,占比39%。问题文件中,重要政策措施89份,占比29%;其他政策措施219份,占比71%,有效防止政策措施“带病”出台。共抽查文件1200余份,发现问题文件15份;大数据筛查预警系统共抽查文件3万余份,人工复核后发现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125份。

  案例评析

  深圳市“四位一体”公平竞争审查体系,将内部复审、会同审查、智慧筛查、社会监督有机衔接,形成全链条闭环,有效破解了自我审查动力不足、能力不够的共性难题。同时,大数据筛查预警系统投入成本相对可控,技术路线清晰,可在其他地市快速部署,显著提升审查效率、扩大审查覆盖面。

  八、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1+2+N”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

  案例摘要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基础,形成以地方性法规为支撑,两个党委、政府文件为核心,多项配套规则为补充的“1+2+N”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通过“1+2+N”制度体系建设和配套机制运行,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效能持续显现,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持续优化。全市社会公众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满意度从2022年的72.2%上升到2025年的89.8%,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具体内容

  以一部地方性法规为支撑,筑牢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基础。重庆市修订出台《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增设公平竞争环境建设专章,明确规定政策制定机关制定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公共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以两个党委、政府文件为核心,构建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主框架。市委、市政府出台《重庆市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行动方案》,聚焦健全公平竞争法规制度、健全市场准入制度等14个方面提出34项改革举措。市政府制定实施《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围绕统筹协调、审查机制、审查要求、川渝协作、数字化建设、刚性约束等6个方面,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全面规范。

  以多项配套制度为抓手,打通制度落实具体路径。率先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会审工作规定、约谈指引、抽查工作规则等多项配套制度,并配套制定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协调指引等规则。全市自我审查阶段问题发现率从2019年的0.19%提升至2025年的14.03%,提高了13.84个百分点;评估抽查问题发现率从2019年的16.25%下降到2025年的5.34%,下降了10.91个百分点。

  案例评析

  该案例以制度体系建设为牵引,系统构建法规支撑、政策引领、规则配套相衔接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体系。通过地方性法规夯实法治基础,通过党委、政府文件构建工作框架,通过配套规则细化操作路径,实现了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同步提升,对各地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强化刚性约束、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较强示范意义。

  九、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岗专业化建设,以队伍提质助推审查增效

  案例摘要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以机制创新破题、以队伍建设作答,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岗制度。通过定岗明责、刚性约束、培训赋能,审查力量实现从“分散薄弱”向“专人专业”转变,审查工作质效显著提升,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

  具体内容

  织密专岗网络,夯实专业化审查根基。按照“分级设立、专业配备、动态管理”的原则,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局统一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岗,优先选配具有法律、经济等专业背景或审查实务经验的在编人员,确保审查责任“专人扛”、审查工作“专业干”。截至目前,全省已明确审查岗人员308名,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专业化审查网络基本建成,为审查工作高效运转打下坚实组织基础。

  严明刚性职责,把准政策措施审查关口。严格开展政策措施自我审查,出具专业审查意见,切实把好政策出台首道关口;认真履行重大政策措施会同审查职责,与起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会审程序走深走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定期研判,对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及时提出废止或修订建议;统筹联络抽查检查、交叉评估、案例报送等专项工作,推动各项制度要求落地见效。制度实施以来,全省累计审查政策措施3500余件;其中,会同审查2300余件,提出审查意见1500余条。

  强化能力淬炼,锻造高素质审查队伍。聚焦审查标准把握不准、复杂情形研判不足等实务难题,创新构建“岗位集训、月度研讨、年度练兵”三位一体常态化能力提升机制。通过持续学训赋能,审查人员对复杂疑难问题的研判底气更足、意见更准,一批敢审、会审、善审的骨干迅速成长,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

  案例评析

  该案例探索解决审查人员精力分散、专业不足、审查标准不一的痛点,专人专岗精准甄别地方保护、市场壁垒、歧视性政策,杜绝审查走过场,夯实省、市、县三级审查专业能力。其中,省级统筹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疑难政策会诊,向下传导统一审查尺度,补齐基层专业短板,搭建层级化业务支撑体系;各级分层设立审查岗,配置审查人员,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化审查队伍,具有较好示范意义。

  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大数据监测抽查机制,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案例摘要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构建全量归集、智能筛查、闭环整改的智慧监管机制。以科技赋能实现全省政策措施全覆盖动态监测,全面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具体内容

  一是健全常态化抽查机制。对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法定条款,完善“制度先行、智能筛查、闭环督办、考核约束”运行机制,细化大数据抽查范围、核查流程、问题认定、分级交办、整改销号等全链条规范,将智能监测抽查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二是贯通三级数据监管链路。开通省级专属监测端口,打通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数据归集通道,实现全省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动态汇集、同步研判。依托智能算法模型,精准甄别隐性限制性条款,补齐基层技术短板,统一全省筛查合规标准。三是实施全域智能化筛查。依托系统自动采集、分层筛选功能,聚焦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紧盯地方保护、区域封锁、差别化待遇等高风险情形,开展全覆盖智能排查。四是强化闭环整改和考核。建立“智能预警、分级交办、限期整改、复核销号、通报曝光”闭环处置机制,同步将抽查整改情况纳入全省营商环境绩效考核,对整改滞后、拒不落实的州(市)予以扣分约束,以考核硬手段倒逼政策制定机关落实审查主体责任。

  智慧监管实施以来,累计归集全省政策措施4.5万件,筛选涉及经营者政策措施2万件;累计识别疑似违规政策措施1139件,完成问题整改68件,高效清理了一批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发布抽查通报9期,叠加绩效考核双重约束,全省各级各部门政策制定合规水平显著提升。

  案例评析

  本案例创新采用“大数据抽查+绩效考核倒逼”模式,形成标准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监管新模式。案例创新亮点突出、机制闭环完善、成效数据扎实,有效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对破除市场分割、规范行政行为、畅通要素流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较强示范价值。 【编辑:付子豪】 新华通讯社出品

(责编:牛镛、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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