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合规高校院所技术经理人可到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兼职取酬
中新网南京8月14日电 (唐娟 张传明)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关于突出市场导向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并公布合规的高校院所技术经理人可到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兼职取酬等支持政策。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徐光辉在会上表示,《实施意见》突出改革思维和创新方法,打出政策“组合拳”,让企业站“C位”,让科学家与企业家双向奔赴。
此前,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途径,激发技术转移转化主体新动力,加快建设研用一体、高效协同、要素融合、政策赋能的科技成果转化高地,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徐光辉介绍,《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让企业站“C位”的改革决心,释放了让市场选择的强烈信号。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牵头设立省基础研究联合基金,把产业最迫切的技术痛点转化为科研最优先的课题;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高等研究院,让企业真正站到基础研究前沿。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鼓励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发展CVC(公司风险投资)基金,并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参股的CVC机构可参照适用让利政策,通过以“投”带“转”,让产业资本成为成果转化的加速器。
同时,《实施意见》深挖改革潜力,强化改革赋权。随《实施意见》发布的“支持政策清单”显示,高校院所可在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的经费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经理人,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符合规定的高校院所技术经理人可到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兼职取酬。
《实施意见》是更好扛起“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使命担当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的关键举措,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迭代升级的主动选择。徐光辉说:“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健全协同落实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精准直达各类主体,持续激活全省创新发展新动力,加快构建研用一体、高效协同的融合发展新格局。”(完)
【编辑:曲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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