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榕说。
8月15日,我国第二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当日,全国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审理的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新法迎来司法实践“第一案”。
案件原告章女士系涉案被告一楼水产商铺相邻的二楼住户。一楼水产商铺为经营所需,在店内布设多排鱼池并安装多台抽水泵和增氧泵,相关设备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运转,持续产生低频振动噪声,并经由建筑楼板向上传导,夜间尤为明显,造成章女士睡眠严重受损。
2026年3月,章女士因睡眠障碍前往医院就医。此后,章女士多次与商铺经营者协商,但未能有效解决噪声问题。不堪其扰的章女士向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一楼水产商铺拆除供氧电机、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案件争议聚焦经营性低频振动噪声的侵权认定,以及商户经营权益与居民居住安宁权益的平衡问题。庭审中,法院认为,市场经营主体持续排放噪声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认定为环境污染侵权,由经营者就因果关系及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法院进一步明确裁判规则,即便噪声监测数值未超国家标准,但只要未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致使持续性低频噪声超出普通人容忍限度,损害群众居住安宁权益,经营者仍需承担民事责任。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多次组织现场勘验并咨询专家整改意见。经过近两小时审理,法院认为,人民法院既要做环境红线的守护者,也要做合法市场经营主体的护航者,应在严格保护环境民生权益的同时,以最小经营影响实现最大环境效益,让法治成为连接“当下生存”与“永续发展”的桥梁。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结合现场勘查、医疗记录等证据,按照经济效益原则以及损害最小化原则当庭宣判:判决被告限期进行降噪、减振整改,赔偿原告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固点评指出,本案作为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的全国首案,全面贯彻法典绿色与人本融合的立法精神,对个人的安宁权益高度重视,予以优先保护,以个案裁判确认法典规定的生态环境权益,为解决实践中商住一体小区常见的同类问题提供了统一规范指引。
(总台央视记者 李可婧) 【编辑:李岩】
9日上午 10:00-10:402022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开幕式 10:40-11:402022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全体会议9日下午 13:30-16:00互联网企业家论坛 13:30-16:30开源技术生态创新发展 13:30-16:30海峡两岸暨港澳互联网发展论坛 14:00-16:30“一带一路”互联网国际合作论坛 14:00-16:30构建透明、可信的互联网关键资源管理体系论坛 14:00-16:40网络法治:构建数字时代法治保障体系 14:00-16:30全球发展倡议数字合作论坛 14:00-16:30数字技术论坛 14:30-16:30网络传播与和平发展论坛 14:45-17:10弥合数字鸿沟论坛 15:00蓝皮书新闻发布会 17:00-18:30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发布活动。
- 今日热点
- 播种收割两不误 秧苗又绿淮河岸
- 科普图解|“祝融号”火星找水有新发现
- 外媒:泽连斯基要求禁止俄罗斯参加巴黎奥运会
- 学习专业技能体验北欧生活(走近非热门留学国(13))
- 沈阳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纪念馆
- 北京2月13日起恢复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