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就强制性国家标准《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该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制度的基础性技术文件,直接关系到教材、出版物、产品标签、检测报告、贸易文件等使用计量单位的一致性,适用于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工业生产、文化教育等一切使用计量单位的场合。
本次修订是继《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0—1993)发布实施30多年来,我国量和单位领域基础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一次重大修订。修订草案紧跟国际计量大会(CGPM)决议与国际标准更新,核心变化包括:明确国际单位制以“秒、米、千克、安培、开尔文、摩尔、坎德拉”等7个采用物理常数新定义的基本单位为基础;取消“辅助单位”分类,将弧度、球面度纳入具有专门名称的国际单位制(简称SI)导出单位(共计22个);将“十、百、千”等词头总数由20个增至24个,分别向上扩增“容[那](1027)、昆[它](1030)”,向下扩增“柔[托](10-27)、亏[科托](10-30)”;将天文单位、道尔顿、奈培、贝、分贝等纳入与SI并用的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表等。
市场监管总局呼吁科研机构、高校、出版单位、生产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意见征求,严格落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共同夯实我国计量单位统一、规范、与国际接轨的制度基础。 【编辑:曹子健】
北京时间2月7日下午,中国救援队乘国航包机从首都机场出发飞赴灾区。。
- 今日热点
- 海南设立首批9个省级资源平台
- 河北沧县:传统银器制作“敲”开致富门
- 人民网通行证——帮助
- 共青团新闻联播共青团首部关于宣传工作的主干性团内规章印发
- 国产大型水陆两栖飞机AG600M全面进入型号取证试飞阶段
- “95后”机车工长的首次春运“大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