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清单,每个问题都关乎条例具体内容和群众切身利益:“草案提出了先治理后更新、强功能补短板、严控大拆大建、推动绿色发展、统筹地上地下、共建共担共享等10余项基本要求,您认为是否全面?”“草案在建立健全老旧小区居民多元诉求协调平衡机制方面还能补充哪些内容?”…… 随着会议进行,不少群众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就强制性国家标准《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该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制度的基础性技术文件,直接关系到教材、出版物、产品标签、检测报告、贸易文件等使用计量单位的一致性,适用于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工业生产、文化教育等一切使用计量单位的场合。
本次修订是继《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0—1993)发布实施30多年来,我国量和单位领域基础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一次重大修订。修订草案紧跟国际计量大会(CGPM)决议与国际标准更新,核心变化包括:明确国际单位制以“秒、米、千克、安培、开尔文、摩尔、坎德拉”等7个采用物理常数新定义的基本单位为基础;取消“辅助单位”分类,将弧度、球面度纳入具有专门名称的国际单位制(简称SI)导出单位(共计22个);将“十、百、千”等词头总数由20个增至24个,分别向上扩增“容[那](1027)、昆[它](1030)”,向下扩增“柔[托](10-27)、亏[科托](10-30)”;将天文单位、道尔顿、奈培、贝、分贝等纳入与SI并用的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表等。
市场监管总局呼吁科研机构、高校、出版单位、生产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意见征求,严格落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共同夯实我国计量单位统一、规范、与国际接轨的制度基础。 【编辑:曹子健】
技术确实可能被用来“作恶”,比如生成虚假内容、代写论文、生成极端暴恐言论等,这些无疑需要我们的技术、制度扎紧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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