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美菲有关合作不应针对第三方或损害第三方利益

2026-08-19 12:51:11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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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管鲍之交分拣中心蓝莓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摄

  8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问,据报道,美国驻菲律宾使馆宣布在巴拉望岛设立中心来帮助菲律宾渔民举报非法捕鱼的活动。外交部对此有何评论?

  林剑表示,我们注意到了有关报道,将密切关注有关情况。中方一贯认为,国与国之间开展交流合作,应当有助于增进地区国家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有利于促进地区的和平稳定。我们不反对美菲开展正常合作,但有关合作不应针对第三方或损害第三方的利益。

  (总台央视记者 朱若梦 王晨)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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