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大、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对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极大丰富和发展,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针对性、指导性,对于全党正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在新征程上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8月15日,我国第二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当日,全国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审理的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见8月15日央视新闻客户端)
该案中,一楼水产商铺由于经营所需,在店内布设多排鱼池并安装多台抽水泵和增氧泵,相关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转,低频振动噪声顺着楼板向上传导,造成二楼住户章女士睡眠严重受损。多次协商未果,章女士走上诉讼维权之路。
以往的此类纠纷中,不少“噪音受害者”会遭遇维权困境:上诉者的身体感受、生活质量已经遭到实质性损害,但噪声监测数值却未超国家标准,商家也常以此作为抗辩理由。此案的突破性价值,在于法院确立“不唯监测数据论”的裁判逻辑。判决明确,即便噪声监测数值未超标,只要经营者未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致使持续性低频噪声超出普通人容忍限度,损害群众居住安宁权益,经营者依旧要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在守住环境红线的同时,法院兼顾商户生存发展权利,判令经营者限期完成降噪减振整改,尽可能降低对经营活动的冲击,这也给类似案件的审判提供了参考。
在城市商住混合楼宇越来越多的当下,低频噪声成了民生痛点。商铺水泵、中央空调外机、各类动力设备等,产生的低频振动穿透力强,不易被检测设备完全捕捉,却长期侵扰人们的睡眠与身心健康。这类“隐形污染”调解难、取证难、认定难,不少居民只能选择默默忍受。而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环境治理不再只聚焦大江大河、蓝天白云,也下沉到千家万户,下沉到楼宇之内,关照普通人夜里能否睡个安稳觉。
作为法典施行后的全国首案,这起判决释放清晰信号,噪声达标并不当然免责,市场主体要主动采取减振降噪措施,把对居民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该案也给城市治理带来启示,化解低频噪声扰民问题,相关部门不妨把治理关口前移,在商铺开业、设备安装环节,提前做好噪声风险提示,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
法典护佑的生态环境,既包含绿水青山,也包含老百姓家门口的安宁。相信随着越来越多典型案例的发布,市井烟火与万家灯火会在法治框架下和谐共生。
吴睿鸫 【编辑:黄钰涵】
2022年10月,深圳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企业联合会、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5家单位联合印发《深圳市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工作方案》,大力推动市三方联调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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