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适合过年的歌曲 从被动到主动披露的过程,首先需要企业认识到ESG理念和ESG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逐步提升企业ESG信息披露意愿和积极性,让上市公司真正关注ESG的发展机会与潜在风险,帮助企业充分了解ESG与企业转型发展的重大关联性,强化企业风险研究和转型意识,从外部引导转向内生发展动力。。

多民族国家是当今世界各国的主要形态,民族事务治理是全世界治理难题。目前来看,世界民族问题仍处在民族冲突与区域冲突交织叠加,民族分离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势力抬头的总体态势,各国在一定程度上普遍陷入认同撕裂或社会分化等困局。反观中国,走出了一条以政治整合凝聚共识、以利益共生夯实根基、以文化相通滋养认同和合共生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并将成功经验上升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世界各国民族事务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求同存异推进民族团结的中国道路
中国的民族团结进步道路以求同存异为前提,以和合共生为目的,将各民族间的差异转化为互补的中华民族整体利益。
政治整合之道。中国古代通过“内重外轻”的治理维护大一统秩序,如唐代设羁縻府州,元代推行土官制度,明代广置土司、羁縻卫所,清代推行盟旗、伯克制并大规模改土归流,形成了兼具包容与认同的治理传统。新中国成立后,党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新时代,党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创造性转化:在保障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确保制度根基;在工作上,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主线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根本指针,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联建联创;在宣教上,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使各族群众政治认同高度一致。
利益共生之道。历史上中国各民族经济相依,商周时期的贝币在中原和边远地区的流通促进了族群间的经济依存;汉代通过丝绸之路以中原丝绸、铁器交换西域马匹、作物;唐代设互市监与回纥等族开展绢马交易;明清时期移民屯垦充实边疆经济结构,这些长期经济往来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壮大提供了坚实物质支撑。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始终立足民族地区实际,从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支持其发展。新时代,党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拓展了经济互惠路径: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特色产业建设,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发挥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机制作用,助力民族地区融入国际国内两大市场;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各民族。
文化相通之道。在历史长河中,赵武灵王引入胡服之便捷,北魏孝文帝推行汉衣之典雅;语言上维吾尔语融入“馒头”“亩”“斤”等词汇,汉语吸纳“胡同”“把式”等表达,这些具体而微的交流使中华文化在多元滋养中日益丰饶。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各族人民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极大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文化素质。新时代,党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力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普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使中华文化之树的“主干”根深干壮;同时,在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基础上保护和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使中华文化之树的“枝叶”枝繁叶茂。
法治之力促进民族团结的中国方案
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实践,亟需以法治之力固本强基、护航致远。2026年7月1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立足中华民族整体性视角,突出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使各民族差异性中的共同性有规可依、一体性下的包容性有章可循,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筑牢了法治基石。
为各民族共同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十四五”时期,民族地区420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28个人口较少民族全部脱贫,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城镇化水平和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提升,进入到发展最好、群众得实惠最多的历史时期。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各族群众共享发展红利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条文中关于民族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规定,致力于促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让各族人民共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
为各民族和合融聚织密法治纽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达3300万以上,各族群众跨区域就业成为常态。近年来,“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效;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平台机制持续优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呈现新气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新时代促“三交”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全方位促进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更加紧密地连在一起、融为一体。
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筑牢法治根基。近年来,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成效显著;《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完成编纂;《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走进校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现大中小幼贯通……一系列务实举措使各族群众团结奋进的精神动力更加充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阐释、宣传教育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条文中关于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一系列规定,致力于引导各族群众在增进文化认同中构筑共有精神家园。
中国之治构建民族治理的全新范式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仅是中国之治的智慧结晶,更与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的精神内核高度契合,为世界各国提供了中国方案。
以发展之策凝聚民族认同。一些国家在处理民族关系时用虚假的权利保障回应认同问题,结果非但未能消弭隔阂,反而强化了民族界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坚持以交融共生为方向、以法治秩序为支撑,明确了国家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立法旨向,深刻体现了全球发展倡议坚持发展优先、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
以稳定之治筑牢安全根基。放眼世界,民族冲突的外溢效应愈发凸显,国际、国内、民族三者之间的联动日益频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致力于提升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的能力。中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立法考量凸显了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不可分割、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不可分割的共同安全理念,这正是构建均衡、有效、可持续国际安全架构的内在要求。
以交融之道增进文明互鉴。当今世界一些国家深陷身份政治的泥潭。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增进共同性、尊重差异性为基本原则,突破了“文明冲突论”等排他性民族主义思维的局限。全球民族事务治理更需要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包容超越文明优越,中国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经验向世界展示了一条在交融互鉴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路径。
以人本理念促进全球善治。纵观当今世界,众多国家的民族事务治理陷入“重制度轻人”的误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人”作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种人本导向的治理逻辑,与全球治理倡议所强调的“以人为本”逻辑原点高度契合,为纠正西方治理模式中个体权利与群体认同二元对立的偏差提供了替代性思路,为构建更具包容性和实效性的全球治理体系提供了有益镜鉴。
一些国家的民族建构之路,或是泯灭个性,或是固化隔阂,终究难以跳出二元对立的思维窠臼。中国则以和合共生之道,将各民族的差异转化为互补共生的合力,继而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其上升为制度保障。这一法治创举,既是中国之治的智慧结晶,也为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建构贡献了全新范式,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注入强劲能量。
(本文作者王伟系中央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教授、中国西域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编辑:万纪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