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引领全国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自1985年起,北京在全国率先实施城市道路无障碍改造,1991年建成全国第一条盲道,2004年开通第一条公里的无障碍公交线;1988年拟订全国第一个无障碍设计规范,2004年施行全国第一部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2021年实施《北京市无障碍环境条例》惠及全体社会成员……北京引领着全国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
8月15日,我国第二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当日,全国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审理的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见8月15日央视新闻客户端)
该案中,一楼水产商铺由于经营所需,在店内布设多排鱼池并安装多台抽水泵和增氧泵,相关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转,低频振动噪声顺着楼板向上传导,造成二楼住户章女士睡眠严重受损。多次协商未果,章女士走上诉讼维权之路。
以往的此类纠纷中,不少“噪音受害者”会遭遇维权困境:上诉者的身体感受、生活质量已经遭到实质性损害,但噪声监测数值却未超国家标准,商家也常以此作为抗辩理由。此案的突破性价值,在于法院确立“不唯监测数据论”的裁判逻辑。判决明确,即便噪声监测数值未超标,只要经营者未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致使持续性低频噪声超出普通人容忍限度,损害群众居住安宁权益,经营者依旧要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在守住环境红线的同时,法院兼顾商户生存发展权利,判令经营者限期完成降噪减振整改,尽可能降低对经营活动的冲击,这也给类似案件的审判提供了参考。
在城市商住混合楼宇越来越多的当下,低频噪声成了民生痛点。商铺水泵、中央空调外机、各类动力设备等,产生的低频振动穿透力强,不易被检测设备完全捕捉,却长期侵扰人们的睡眠与身心健康。这类“隐形污染”调解难、取证难、认定难,不少居民只能选择默默忍受。而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环境治理不再只聚焦大江大河、蓝天白云,也下沉到千家万户,下沉到楼宇之内,关照普通人夜里能否睡个安稳觉。
作为法典施行后的全国首案,这起判决释放清晰信号,噪声达标并不当然免责,市场主体要主动采取减振降噪措施,把对居民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该案也给城市治理带来启示,化解低频噪声扰民问题,相关部门不妨把治理关口前移,在商铺开业、设备安装环节,提前做好噪声风险提示,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
法典护佑的生态环境,既包含绿水青山,也包含老百姓家门口的安宁。相信随着越来越多典型案例的发布,市井烟火与万家灯火会在法治框架下和谐共生。
吴睿鸫 【编辑:于晓】
杨兵所在的口寨村早早就意识到“足球要从娃娃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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