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5 20:31:13 来源:参考消息网 责任编辑:刘天霖

参考消息网2026-08-25号报道

  中新社北京8月25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25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中共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受理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5000余件,追缴犯罪所得及罚金270亿余元(人民币,下同)。

  为破解外逃腐败分子“人不到案,无法追赃”的现实困境,实现海外追逃追赃,中国修订刑事诉讼法,增设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和缺席审判程序。

  缺席裁定没收外逃腐败分子违法所得程序于2013年启动。截至今年7月,全国法院受理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案件300余件,没收违法所得百亿余元。

  法院依法对外逃人员彭旭峰、李传良、张青民、张淑民等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不断释放海外不是法外的强烈信号。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深刻把握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深化跨境腐败治理中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法治价值,依法规范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最大限度发挥价值功能。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增设缺席审判程序。2022年1月,程三昌贪污刑事缺席审判案公开宣判,该案是中国首起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的外逃被告人贪污案。

  据知,各地法院已受理适用缺席审判程序案件40余件,追缴犯罪所得及罚金数千万元;受理跨境腐败案件近200件,追缴犯罪所得及罚金15亿余元。

  中国法院还加强国际合作与司法互信,推进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

  2020年1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逃的彭旭峰受贿、贾斯语受贿及洗钱违法所得没收案作出裁定,其中境外违法所得共计5处房产、250万欧元国债及孳息、50余万美元及孳息。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对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合理异议予以支持,返还部分财产。该案相关裁定得到多国承认与执行,相关国家向中国法院全额返还涉案财产。(完)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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