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任妍)10月28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日前,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中新社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 郭超凯)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21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草案二审稿充分发挥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明确重整前协商的方式、程序并与重整程序衔接,完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及批准制度。
2025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黄海华在记者会上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明确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临时中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二是完善破产管理人范围的规定;三是充分发挥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明确重整前协商的方式、程序并与重整程序衔接,完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及批准制度;四是调整优化关于破产财产清偿顺位的规定;五是完善跨国破产制度,完善中国法院对跨国破产案件管辖权等规定;六是细化完善连带个人债务人债务清理相关制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谈及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如何更好发挥重整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黄海华表示,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在现行法规定的重整制度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其他国家有益经验,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完善:明确临时保护制度,保障包括重整程序在内的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完善重整申请制度,明确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当事人既可以直接申请重整,也可以在破产宣告前提出重整申请,并规定了人民法院审查重整申请时的听证制度;加强重整信息披露,要求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及时向相关当事人披露参与重整程序所必需的信息,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重整投资人招募,明确除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外,重整投资人实行公开招募;完善关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及批准的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出资人等当事人在重整中的合法权益;增加关于重整前协商的规定,明确重整前协商包括当事人达成重整协议和制定初步重整计划草案预先表决两种方式,并明确两种方式进入重整程序的法律后果,做好与重整程序的衔接。(完) 【编辑:万纪玮】
1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带领全总慰问团赴河北省三河市送温暖,深入企业生产车间等看望慰问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向大家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向全国广大职工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 今日热点
- 关于变更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审批备案和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业务审批实施机关的通知
- 权威数据:美国大屏高端市场海信电视增速第一
- 全国编办主任专题视频会议在京召开
- 新春走基层——消防员的新春VLOG
- 荒野乱斗星妙乐园主题季皮肤都有哪些?全新皮肤一览
- 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书写“好医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