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立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2026-08-23 08:58:09
来源: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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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搞机恶心直接打开的网站不用嘉兴圈不用付钱长安网 【参考文献】闵庆文,曹幸穗.农业文化遗产对乡村振兴的意义[J].中国投资.2018(17):47-53.顾兴国,闵庆文,王英,等.浙江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进展、问题与对策[J].浙江农业学报,202,34(2):397-408.《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和基本条件》.农业部办公厅.审核:施剑作者:蓝佐坤编辑:陈俊男。

  中新网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 郭超凯)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21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草案三审稿拟强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2026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黄海华在记者会上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企业等协同开展人才培养;二是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增加规定,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原则上不作为补充耕地来源;三是强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四是增加对沙化、风蚀、水蚀耕地开展综合治理,以及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规定;五是加大对黑土地的保护力度,增加规定保护黑土地的优良生产能力;六是明确国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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