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三大难题,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文化路社区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辖区单位以及下沉党员的大力支持下,探索出在辖区“三无”、单位自建、有物业等三类小区建设“红色驿站”,主要形式为:一是在单位自建小区,构建以“社区居委会、自建单位、党小组、业委会”四方联动的红色驿站。
中新社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8月2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局长于文明受贿案。
法院对于文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于文明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于文明生于1963年6月,山东单县人,农工党党员。2025年6月,官方通报于文明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同年12月,官方通报其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他被指“大搞隐性腐败,大肆收钱敛财”等。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1年2月,于文明利用担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药品注册审批、产品注册证书延期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44万余元。
法院认为,于文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于文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编辑:万纪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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