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立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2026-08-24 15:38:09
来源: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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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朋友的聚会韩语中字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中新网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 郭超凯)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21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草案三审稿拟强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2026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黄海华在记者会上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企业等协同开展人才培养;二是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增加规定,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原则上不作为补充耕地来源;三是强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四是增加对沙化、风蚀、水蚀耕地开展综合治理,以及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规定;五是加大对黑土地的保护力度,增加规定保护黑土地的优良生产能力;六是明确国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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