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国产一不二不三不四不 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2025年10月1日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独山县公安局 百泉派出所副所长何贵昌 在执行任务期间 不幸受伤 经全力抢救无效 于10月2日0时30分许 因公牺牲 年仅31岁何贵昌,男,汉族,云南楚雄人,1993年10月11日出生,中共党员,2017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独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巡警中队民警、百泉派出所民警、副所长。
七年多从警路,一颗赤子心。何贵昌同志始终坚守在公安工作基层最前沿,每当危难时刻,他总是冲锋在前,用血肉之躯筑起安全屏障,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以耐心、专业和温情赢得同事认可和群众赞誉,他用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的精神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赤诚之心。两千八百多个日夜里,何贵昌同志主办和参与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起,700余次与违法犯罪分子正面交锋,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积极参与各项重大安保、重要行动20余次,并作出了积极贡献;曾荣获个人嘉奖2次、个人三等功1次,用生命诠释了新时代人民警察的忠诚与担当。
10月4日上午 何贵昌同志遗体送别仪式 庄重举行 何贵昌的遗属 贵州省公安厅、黔南州公安局 独山县委县政府等相关部门领导 何贵昌生前亲友及战友 含泪忍悲 沉痛送别 仪式现场 宣读了 公安部唁电 介绍了何贵昌同志生平事迹 何贵昌同志 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 用行动践行了 “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 的庄严承诺 他是服务人民的优秀典范 他是矢志不渝的忠诚卫士 他用生命践行了警徽下的誓言 战友,一路走好!来源丨贵州警事 独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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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