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研究了2010年至2020年间的22项创新相关指标,包括风险投资、专利和先进产业增值。
新华社瑞士贝林佐纳10月1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瑞士联邦第四轮外长级战略对话共同文件一、应瑞士联邦委员兼外交部长卡西斯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王毅于2025年10月10日赴瑞举行中瑞第四轮外长级战略对话,双方进行了友好、富有建设性的战略沟通,就双边关系及多边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就深化下阶段双多边协作达成一系列共识。
二、今年是中国和瑞士建交75周年,明年是两国确立创新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双方高度评价双边关系取得的成果,一致认为共庆建交75周年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愿继续落实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推进合作成果,践行中瑞合作精神,推动中瑞创新战略伙伴关系取得新发展。
三、双方积极评价“中瑞文化和旅游年”框架下举办的系列活动对促进人文交流的重要作用,愿加强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合作,推动两国人民深化相互了解、增进友谊。
四、中瑞自由贸易协定自2014年生效以来,对两国经贸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方积极评价此前协定升级谈判取得的进展,愿务实推进后续谈判,早日达成更高水平双边自贸协定,促进双边经贸合作,维护自由贸易规则和秩序,推动经济全球化向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五、双方同意积极用好活跃的各领域双边对话机制,继续在金融、人权以及环境和气候保护、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双边合作。
六、瑞方欢迎中国发起成立国际调解院,愿发挥在斡旋和调解领域丰富经验,加强调解领域合作。
七、中瑞两国都支持多边主义。双方重申支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愿在世贸组织等重要多边平台开展富有成效的合作。
八、瑞方欢迎习近平主席提出全球治理倡议,旨在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同中方此前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共同构成有机整体。瑞方愿致力于加强所有以遵守国际法为基础的全球性治理倡议。
九、两国外长愿保持密切沟通,继续定期在对方国家轮流举办外长级战略对话,下一轮将在中国举行。 【编辑:张令旗】
第十条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相关对象或者情形的以下国家安全风险因素:(一)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者破坏的风险;(二)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三)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四)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五)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风险;(六)上市存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风险;(七)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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