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施行,要求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这标志着中国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民政部日前公布了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增加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如下: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对外公开对公开募捐合作方的评估和指导监督情况等信息。
慈善组织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等情形的,应当于三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和金额。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上年度重大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透明度的规定
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新增了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透明度的规定,明确在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的,慈善组织应当在慈善项目终止后三个月内公开剩余财产的处理情况。慈善组织作为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的,应当自慈善信托设立后三十日内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托名称、受托人名称、委托金额等情况。
明确慈善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开具体要求
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明确,慈善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将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
鼓励慈善组织主动向社会公开《办法》规定以外的信息。
(总台央视记者李玉梅) 【编辑:李润泽】
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启动 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明确,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在完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撑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政策标准法规完善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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