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慈善组织要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夜间直播软件》巡安队伍前方,千里眼、顺风耳神偶与镇前天后宫打铁球、东岳观舞狮队开路;队伍中心,36位提灯湄洲女与花担童男童女拱卫在妈祖金身两侧,湄洲妈祖祖庙董事会董事长林金赞偕杨诗萱等台胞及众多妈祖信众紧随其后“护驾”;后方是手持巡安横幅的湄洲女与仪仗队、仪卫队等阵头,现场气氛热烈。《夜间直播软件》
此次共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西安、天津、福州、烟台、昆明等25个城市。
民政部日前公布了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增加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如下: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对外公开对公开募捐合作方的评估和指导监督情况等信息。
慈善组织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等情形的,应当于三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和金额。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上年度重大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透明度的规定
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新增了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透明度的规定,明确在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的,慈善组织应当在慈善项目终止后三个月内公开剩余财产的处理情况。慈善组织作为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的,应当自慈善信托设立后三十日内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托名称、受托人名称、委托金额等情况。
明确慈善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开具体要求
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明确,慈善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将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
鼓励慈善组织主动向社会公开《办法》规定以外的信息。
(总台央视记者李玉梅) 【编辑:李润泽】
藏羚羊、野牦牛等野生动物平静而悠闲地栖息生存,成为青藏线上的一道靓丽风景,三江源真正成为野生动物的天堂。
三是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
为了充分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内涵,我们不妨从世界维度与中国维度着眼,以展现其深远意义。。
(责任编辑:麦克鲍力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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