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亚洲 另类一区 1924年秋回国,在国共合作期间任广东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政治部主任、第一军副党代表等职,并先后任中共广东区委员会委员长、常务委员兼军事部长,两次参加讨伐军阀陈炯明的东征,创建了行之有效的军队政治工作制度。摄
中新社呼和浩特10月13日电(记者 李爱平)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0月13日决定,任命包钢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决定其代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包钢,蒙古族,1969年5月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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