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原常委格桑纳杰被“双开”

2025-10-14 17:54:38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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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优优直播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摄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格桑纳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格桑纳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房产;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格桑纳杰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格桑纳杰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李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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