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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天津10月17日电 (记者 王君妍 周亚强)全国首个设立在海事管理机构的流动仲裁庭——“津海法通”流动仲裁庭16日在天津新港海事局正式揭牌并投入运行。
该庭由天津海事局与天津仲裁委员会相关单位共同创立,标志着“海事调解+专业仲裁”的创新模式正式落地,为我国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树立了新标杆。
据悉,面对日益复杂多元的海事纠纷,“津海法通”流动仲裁庭将专业仲裁服务直接延伸至海事管理一线,通过资源整合与协同联动,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受理、一体化裁决、一键式执行”的全流程服务。
该创新机制的核心在于打破了行政与仲裁的壁垒,实现了两大功能的深度融合。对于海上交通事故类纠纷,实行“行政调解前置”,调解成功的案件可当场签署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申请驻地仲裁庭审理后快速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仲裁文书;调解未果或非事故类纠纷,则可直接通过“仲裁直达通道”进入仲裁程序,实现就地审理,显著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和时间。
据悉,这一模式不仅打造了海事解纷的“快车道”,更构建了一个汇聚资深仲裁员、海事调查官、法律专家的治理“协同体”,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海事领域的生动实践,致力于将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
长期以来,海事纠纷当事人常面临程序衔接不畅、需在多个机构间往返奔波等困境。针对此类痛点,“津海法通”流动仲裁庭通过将仲裁服务直接嵌入海事管理一线,实现了海事纠纷调处与仲裁程序的无缝对接。当事人无需在行政机关与仲裁机构之间“多头跑”,即可在港口前沿完成从咨询、调解到仲裁审理、文书送达的全流程,极大提升了纠纷解决的便捷性与整体效率,精准对接了市场主体对高效、专业解纷服务的迫切需求。(完)
【编辑:曹子健】由于志愿服务具有自发性、无偿性、分散性等特征,在与社区治理过程中容易产生功能发散和聚合不力的“瓶颈”,这就需要借助权威性、组织性和纪律性都较强的组织进行调节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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