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艰巨的事业、最繁重的任务,是和亿万人民甘苦与共、砥砺同行。
中新网海口10月22日电 (张茜翼 黄方舟)《海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下称《规定》)近日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21日举行的《海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目标,推动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海口经济、社会、文化生活。
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非遗资源丰富,现有非遗代表性项目51项,其中国家级7项、省级18项、市级26项;同时拥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3名、省级18名、市级115名。项目涵盖海南粉制作技艺、海口贝雕、府城元宵换花节、冼夫人信俗、琼剧等多个门类。
海口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主任吴晓珍表示,《规定》从非遗调查、认定、记录、建档到传承、传播等环节,建立起一套系统性保护制度。
《规定》要求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规划或利用现有设施,建设综合性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等,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专题展示场所。
《规定》明确搭建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对非遗进行数字化采集、储存、利用、展示等,并向国内外传播推广,促进社会化共享与利用;鼓励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拓展体验性文化消费。
推动非遗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是《规定》的一大亮点。《规定》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措施,引导、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转化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支持创建非遗演艺、商品、节庆品牌,建立非遗相关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促进机制。
海口拥有冼夫人文化、东坡文化、琼崖革命文化、华侨文化等丰富资源。《规定》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可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旅游项目。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孙海吉表示,下一步海口将研究出台配套管理办法,完成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数字化建档工作,实现非遗保护从线下到线上、从静态存档到动态服务的智能化升级。海口将启动“传承人赋能计划”,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开展常态化、系统化的培训,提升传承人的技艺传承与创新发展能力;同时计划新建1-2个综合性非遗传承体验中心。
孙海吉说,海口还将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推出更多非遗主题旅游线路,举办“海口非遗文创设计大赛”,孵化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和海口特色的文创品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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